建全動物醫療 立委籲建立獸醫助理制度

記者 陳璽安/報導

根據《獸醫師法》,動物醫療行為只能由具有執照的「獸醫師」與「獸醫佐」執行,卻沒有「獸醫助理」,使一線動物醫療的人力嚴重不足,因此立法委員蘇巧慧、陳賴素美、陳曼麗、張宏陸於本(3)月27日下午舉辦「獸醫師的幫手-如何建立獸醫助理制度」公聽會,邀請主責機關與相關團體代表團體參與,共商如何建立獸醫助理制度。在各界的要求下,農委會防檢局承過於3個月後提出相關報告與執行方法,以推動獸醫助理制度化。

立委召開「獸醫師的幫手-如何建立獸醫助理制度」公聽會,邀請主責機關與相關團體代表團體共商如何建立獸醫助理制度。蘇巧慧辦公室/提供

當您回想帶自家毛孩看診的經驗,是獸醫一人忙進忙出,還是有其它人從旁協助呢?蘇巧慧透過自家寵物的就醫經驗表示,台灣目前的動物醫療體之人力明顯不足,台灣目前沒有獸醫助理的相關制度,且各界對獸醫助理的定義沒有共識,因此希望透過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建立系統化的獸醫助理制度,進而完善動物醫療人員體系。陳曼麗則指出,獸醫助理制度除了能夠舒緩動物醫療人力問題,也能提高動物醫療照護的品質,但應先就獸醫助理的業務範圍有所共識,確認獸醫助理的角色定位,才能進一步決定未來培育養成的方向。

現場與會者大多贊同建立獸醫制度,台北市獸醫師公會理事長張振東與高雄市獸醫師公會理事李英端皆指出,現行《獸醫師法》第30條規定只有具有執照的獸醫師能夠執行動物醫療行為,導致許多獸醫師與協助人員有觸犯法律的風險,讓獸醫從業人員承擔巨大壓力,也惡化人力缺乏的窘境;台大臨床動物醫學研究所所長季昭華更指出,依現行法規,恐怕多數的動物醫院都有違法的疑慮

對於如何建立獸醫助理制度,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建議,在推動獸醫助理制度化前,應先明確定義專門協助獸醫的「獸醫佐」、「獸醫助理」、「獸醫照護員」的分界,並採用國際通用的評鑑機制,來總檢討台灣動物醫療照護環境的整體表現,政府也應秉持資訊透明原則,將相關資訊分享給各界參考。

蘇巧慧認為建立系統化的獸醫助理制度能夠完善動物醫療人員體系。蘇巧慧辦公室/提供

與會主責機關也能同意建立獸醫制度的大方向,防檢局副局長杜文珍表示,培訓獸醫助理來協助獸醫師執行業務,確實能減輕獸醫師負擔,而當務之急是先就法規面凝聚各界共識,才能在後續的教育學程與相關證照取得上與教育部及考選部合作,建立更完善的台灣動物照護環境。

在教育與執照取得方面,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梁學政表示,依台灣目前獸醫相關的教育資源,能配合獸醫助理制度來調整考試或學程;考選部專門委員張麗雪則表示,獸醫助理制度化除了透過國家考試,也可討論是否透過民間單位認證即可。

公聽會最後,防檢局承諾會在2個月內與獸醫師工會及相關動物照護團體等取得共識,並在第3個月提出相關報告與推動獸醫助理制度化的執行辦法,盼透過獸醫助理的建立,讓一線動物醫療人力的窘境可以獲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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