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不滿狗咬死鴨 狠心毒狗判罰20萬

記者 姚崇仁/報導

去(107)年8月在彰化芳苑鄉發生了一名老翁因不滿自己養的鴨被狗咬死,就將豬肝摻雜農藥製作成毒餌,導致一共3隻狗誤食死亡,彰化縣動物防疫所循線找到老翁後移送法辦,近日判決出爐,老翁被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處40日拘役、併科罰金20萬元、緩刑2年。

老翁因不滿鴨被狗咬死,製作毒餌將狗毒死,最後遭法院判罰20萬、拘役40天。 資料照片 彰化動防所/提供

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75歲陳姓老翁家裡經營養鴨場,因為不滿飼養的鴨隻曾遭狗咬死,在去年8月10日晚間,將摻有農藥「納乃得」的豬肝、肉塊放在芳苑鄉埤腳大橋旁,甚至還丟入附近的工廠當中,導致工廠內的兩隻犬隻誤食死亡,另外還有附近居民帶愛犬出門散步時,狗狗同樣也誤食了毒餌,老翁一共造成3隻犬隻死亡、1隻受傷。

最後,經彰化動物防疫所與芳苑派出所員警循線找到經營養鴨場的陳姓老翁,並在鴨場的工寮內搜出農藥包裝袋以及豬肝拌農藥製成的毒餌,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陳姓老翁當場坦承犯案,警方也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近日,彰化地院判決出爐,法院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判處老翁拘役40天、併科罰金20萬元,罰金可以依1000元折算一日進行服勞役,另外法官認為老翁事後坦承犯行,並表示自己是一時沒有考慮清楚才會衝動犯案,且已經與被害者達成和解,願意賠償犬隻死亡的損害,因此獲得緩刑2年。

老翁用摻有農藥納乃得的豬肝毒狗。 資料照片 彰化動防所/提供

另外也提醒民眾,根據《動保法》第25條第一項規定,任意宰殺、故意傷害使動物遭受傷害,或導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及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可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如果遇到犬隻侵入,可通報動防所捕抓或協助介入與家犬飼主協調要求改善,請勿動用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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