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蕩犬追人事件頻傳 動保處介入處理

記者 姚崇仁/報導

近日台中市新社區通往石岡區社寮角道路附近,發生多起遊蕩犬隻追逐人車的事件,甚至有一名婦人被犬隻追趕,結果嚇到跌入一旁水溝裡,所幸路過車輛按喇叭制止狗群,才沒有發生更嚴重的傷亡,對此台中市動保處獲報後前往稽查,先是捕捉收容其中1隻母犬後,在與附近居民溝通,協助飼養2隻較為親人的犬隻。

台中市動保處近日前往安置會追逐路人的遊蕩犬隻。 台中市動保處/提供這個(2)月10日一名吳姓駕駛開車行經台中市新社往石岡社寮角山路時,剛好看到一名婦人被附近約3、4隻的遊蕩犬追逐,嚇得跌落山路旁的水溝,駕駛見狀後立即按喇叭制止狗群,事後駕駛把影片po到網路上提醒會路過的民眾要提高警覺,同時通報動保處協助處理。

而台中市動保處則表示,民眾通報的地點已經不是第一起有犬隻追人的案例,上個(1)月15日才接獲民眾通報,隨即於1月16日及18日派員到現場勘查,並捕捉收容1隻未絕育遊蕩母犬,而這一起追逐婦人的事件也是發生在同個地方,2月12日再度前往現場稽查,先是與附近釣魚場負責人溝通,希望可以由負責人管領其中2隻親人遊蕩犬隻,並當場替這2頭犬隻植入晶片,肩負起飼主責任,同時動保處也會派員加強巡邏,藉此維護公共安全。

在台中新社發生一名婦人(左)遭遊蕩犬隻追逐的事件。 翻攝自臉書「我是新社人」動保處也表示,不論是流浪犬隻或是人為放養的犬隻在馬路上亂竄都可能會造成驚險一瞬間,因此如果是有飼主的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時,飼主一定要使用牽繩或其他防護措施,以避免陷寵物以及他人於險境。另外根據台中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4條規定,飼主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依其寵物之體型及種類,使用鏈繩、箱籠或其他適當防護措施,如經勸導未改善者,最高可處1萬5千元罰鍰,飼主勿以身試法。

動保處也提醒,當民眾面對到陌生犬隻時,可以透過「2要、5不」原則,要小心、要警覺、不接近、不挑逗、不獨行、不快跑、不邊走邊吃,藉此保障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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