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驚見私養台灣獼猴 動保處調查中
記者 陳璽安/報導
台北市中山區竟有民眾非法飼養台灣獼猴!由於台灣獼猴仍是保育類動物,依法不得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及持有或飼養繁殖,台北市動保處接獲通報後,已將獼猴暫時帶回收容,並持續追查該猴的來源,動保處同時提醒民眾,飼養台灣獼猴除了違法,也會增加感染人畜共通疾病的風險,不應隨意飼養。
台北市動保處日前接獲通報,指台北市中山區有民眾非法飼養台灣獼猴幼猴,動保處人員到場後,確實發現一隻台灣獼猴被飼養在工寮之空地。台北市動保處動物救援隊隊長吳晉安表示,工寮地主否認飼養獼猴,並表示街坊鄰居皆會餵食這隻獼猴,目前動保處已將獼猴帶回收容,將持續調查獼猴之來源以及違法飼養之情事。
行政院農委會於今(2018)年9月初預告修正「野生動物保育類名錄」,修正內容包括將台灣獼猴與白鼻心等8種保育類野生動物自保育類名單中除名,不過,目前林務局尚未正式公告,因此台灣獼猴仍是保育類野生動物。吳晉安表示,在與地主溝通的過程中,發現地主以為台灣獼猴已自保育類名單中移除,而動保處最近也接獲多起關於飼養獼猴之通報,因此動保處趁機呼籲民眾,台灣獼猴、白鼻心、山羌、眼鏡蛇等野生動物皆屬於保育類,任意獵捕或飼養皆是違法行為。
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若有獵捕或宰殺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之情事,最重將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未經許可取得而飼養或繁殖保育類野生動物,亦可處1至5萬元以下罰鍰;即使未來台灣獼猴降等為一般類,也須申請許可才能獵捕或飼養台灣獼猴,否則將可處6至30萬罰鍰,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除了重罰,台北市動保處同時提醒民眾注意感染疫病的風險,由於台灣獼猴與人類同為靈長類,若私自飼養或是餵食台灣獼猴的野外族群,將增加感染人畜共通傳染病之風險,包括疱疹B病毒、結核菌等疾病,建議民眾遵守「不干擾、不餵食、不接觸」等原則;此外,動保處表示,台灣獼猴是社會型群居動物,被人類圈養過的獼猴難以重返野外族群,千萬不要因為幼猴看起來可愛就隨意飼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