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豬瘟疫情擴散 暫停進口日本豬肉

記者 陳璽安/報導

今(2018)年9月9日,日本向世界衛生組織通報26年來第一例豬瘟疫情,並於本(11)月16日傳出第二起案例,為保護我國產業,農委會已暫停日本活豬、豬肉及相關產品輸入我國。防檢局表示,日本傳出之豬瘟案例與中國爆發的非洲豬瘟並不相同,前者已有疫苗可預防,後者卻是無藥可治,只是為避免病毒入侵,請旅客勿違規自日本攜帶肉類產品入境,已免受罰。

豬瘟與非洲豬瘟之不同。資料來源:防檢局,製表:陳璽安

繼中國於8月爆發非洲豬瘟後,日本也於9月向世界衛生組織(OIE)通報豬瘟案例,案例地點在岐阜縣,為日本26年來首例豬瘟疫情,而在11月16日,日本又傳出第二起案例,雖然日本尚未向OIE通報第二起案例,且日本傳出的豬瘟(classical swine fever)與中國爆發的非洲豬瘟(African Swine Fever)並不相同,仍引起防檢局高度關注。

防檢局說明,雖然非洲豬瘟與豬瘟都是由病毒引起的高度傳染性疫病,兩者發病的症狀也類似,但兩者的病毒並不相同,豬瘟是由 RNA病毒的黃病毒科瘟疫病毒屬引起的疫病,而非洲豬瘟則是由 DNA 病毒的非洲豬瘟類病毒科非洲豬瘟病毒屬所引起的,雖然兩者均為OIE規定應通報的動物傳染病,但豬瘟已有疫苗可供預防,非洲豬瘟則無疫苗可用

檢疫犬偵測快遞貨物。資料照,防檢局/提供

我國早已採用全面疫苗免疫注射的方式控制豬瘟病情,自2007年至今無豬瘟案例發生;儘管OIE僅將日本由豬瘟非疫區國家的狀態改為「暫停」,也尚未將日本從非疫區名單中除名,農委會仍於11月16日公告暫停輸入日本之活豬、豬肉及相關產品,以避免境外不同基因型的豬瘟病毒入侵。防檢局表示,日本每年輸入我國的生鮮豬肉產品40公噸,佔我國進口重量的0.06%,非我國主要豬肉輸入國家,因此暫停措施對我國國內豬肉市場應無影響。

防檢局也呼籲,雖然日本為口蹄疫與非洲豬瘟的非疫區,旅客自日本攜帶肉類產品回國也屬違規行為,可依法裁罰3千元至1萬5千元罰鍰。另外,中國大陸的非洲豬瘟疫情已擴及19省/市/區,達74例,防檢局仍持續與關務署、海巡署等編境查緝機關合作,加強防堵疫情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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