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南非代象牙雕刻品入境 被海關查獲
記者 姚崇仁/報導
關務署台北關日前在桃園國際機場查獲一名移民南非多年返國的旅客,以託運行李的方式攜帶疑似象牙雕刻品一支,經過鑑定後確認為現生象的象牙,由於象牙屬於第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因此海關依照《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將雕刻品查扣,並將違規旅客移送地檢署偵辦。
台北關指出,10月29日晚上7點一名59歲賴姓婦人,搭乘從南非經香港轉機返回桃園機場的班機,在準備要通過第2航廈海關免申報檢查台時,被海關稽查組人員攔下抽檢,並在婦人的托運行李中發現一支長75.5公分、重量約3.27公斤的疑似象牙雕刻品,經過農委會鑑定此雕刻品上的史垂格線(象牙上的交叉紋路)確認為1級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
而這名賴姓婦人則是向海關人員表示,自己大約在10多年前移民到南非生活,當初看到這個雕刻品時覺得雕工非常精細,所以用大約新台幣2萬元的價格購買回家擺放,並不清楚自己買到的是不是象牙製品,而最近打算搬回台灣住,才會把所有東西都帶回來,沒有想到會觸法。
台北關強調,任何象牙產製品都是列屬「瀕臨絕種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所規範,除了輸出入需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核准外,還需要輸出國政府的CITES證才可准許出入境,因此除了將查獲到雕刻品查扣外,也已經將賴姓婦人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並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0條規定,野生動物之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產製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不得輸入或輸出,違法的話將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台北關也呼籲,民眾出國旅遊後若是有購買動物相關產製品,一定要先查明是否屬於保育類規範的產製品,是的話務必要依相關規定辦理申報,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