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潛水捕魚被查 船長依法送辦
記者 姚崇仁/報導
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二岸巡隊正濱安檢所昨(21)日凌晨,透過雷達發現,在基隆八尺門漁港外作業的順豐號漁船疑似違規潛水採捕,經海巡人員登船查緝後,發現船上有潛水裝備以及大量漁獲,由於這艘漁船的漁業執照並沒有登記要潛水捕魚,因此依違反《漁業法》移送法辦。
海巡署第二岸巡隊表示,正濱安檢所守望人員21日凌晨12點透過雷達發現八尺門漁港外500公尺有一艘漁船形跡可疑,疑似在進行潛水採捕漁獲的作業,於是在該艘漁船進港時岸巡人員立刻登船檢查,發現船上設有空壓機、供輸氧氣使用的軟管、潛水服等潛水設備,另外還有整籃不同種類的魚獲,而且供氣軟管有使用跡象,明顯有違規潛水捕魚的證據。
海巡署也指出,這搜漁船的漁業執照登記核准的漁法只有「延繩釣」、「一支釣」兩種,並沒有合法潛水捕魚執照,因此在蒐集完相關事證後,船長被依違反《漁業法》第9條移送基隆市政府裁處,依同法第65條可開罰3萬至15萬元罰鍰。
海巡署也強調,由於潛水器可以提供潛水人員長時間在海裡採捕特定魚類,這麼做並不利海洋資源再生,因此漁業署早已不再核發潛水氣漁業新證照,空氣瓶及浮力調整背心等簡易潛水設備也僅允許漁民攜帶用以固樁、設置蚵架及修捕相關硬體設備,不得用以採捕海洋水產生物。
海巡署也呼籲,為守護海洋永續資源及保障合法漁民權益,自2016年起執行「護永專案」,針對海洋與海岸重要資源或保護區加強巡護,未來也將會持續積極查緝違規捕魚行為,若民眾發現有漁民違規補魚或其它不法情事,可以撥打118免費專線報案,共同來遏止破壞海洋保育等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