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除戶 愛犬死了還接到絕育通知書
記者高維奇/報導
農委會目前通令各縣市向寵物登記的飼主寄發寵物絕育通知書,卻引發許多飼主在寵物送養、遺失或死亡時,沒有向動保單位辦理轉讓、走失申報、死亡除戶等手續,飼主接到通知書後,紛紛打電話到動保處抱怨質問,說狗早已送人、遺失或死亡十幾年了,為什麼還接到通知書?
動保處人員電話接到手軟,告知對方是因為沒有辦理相關手續,才會接到通知書,多數飼主表示不知道要如此。有的飼主一接電話就開罵,動保處人員除了忍氣吞聲,也只能委婉解釋。
動保法修正規定,家犬貓規定要絕育,如因故無法施行手術,要向當地主管機關辦理「免絕育申報」,否則要罰5萬元到25萬元。為了提高絕育率,農委會通令各縣市寄發通知給尚未為寵物絕育的飼主,趕快進行手術或辦理免絕育申報。台南市共寄發3萬2千多份,也有附上「民眾回報寵物現況申報表」,按理說飼主按寵物遺失、死亡、已絕育等狀況填寫寄回動保處即可,但最近這幾天辦公室5線電話仍響不停。
多數飼主不知道寵物死亡要辦理除戶,可能早年推行寵物登記時宣導不足,或者是動物醫院、寵物殯葬業者沒有辦妥除戶手續;至於寵物送養未辦理轉讓手續,情況更多樣了。多數人直接將狗送人,不知道要辦轉讓,以認養流浪狗的飼主居多,尤其在鄉下地區,養狗只是用來看門防盗,哪知道送人還要辦手續。
有的飼主知道要辦移轉,一名飼主說,在大學就讀期間出面為未滿20歲的學妹領養流浪狗,結業離校時,沒有和學妹辦理移轉,接到通知書後,想到要通知對方補辦理,卻已連絡不到人。也有情侶共同認養狗,登記在男生名下,情變鬧翻後,狗仍由女方飼養,男生最近接到通知書後,打電話到動保處說,狗是對方在養,與他沒關係,動保處人員希望兩人前往補辦移轉手續,卻說兩人已「誓」不見面。
也有媽媽接到通知書後打電話到動保處氣沖沖地說,她女兒從小到大都沒有養過狗,怎麼會成為飼主接到通知書!動保處人員告知可能是在外縣市讀書、就業時領養的,希望能詢問一下,沒想到對方更激動地說:「我女兒一直住家裡,有沒有養狗我還不知道」?經動保人員依寵物登記資料打電話詢問她女兒,原來用自己名義是為別人認養流浪犬,一直沒有辦理轉讓。
也有是公家單位的疏忽,早年有人在收容所認養流浪狗後,幾天後發現不合又送回,收容所沒有辦理轉讓,如果該隻狗日後有人認養,才順便辦轉讓,否則就是安樂死,承辦人忘了除戶,使得該隻狗仍掛在原認養人名下,幾年後又接到絕育通知書,不氣炸才怪。
動保處表示,辦理寵物轉讓、除戶非常簡便,各縣市動保單位及有申請「寵物登記站」動物醫院都能辦理。如無法兩人同時辦理寵物轉讓,則必須出具雙方的身分證影本及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