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哥是保育類 獵捕、飼養都違法
記者 陳璽安/報導
民眾在飼養寵物前應睜大眼,若飼養到保育類動物將會吃上罰責。近日保七總隊第七大隊分別在台北市與高雄市查獲2起違法飼養保育類八哥的事件,其中一起事件還涉及非法獵捕行為,警方調查、蒐證與問訊後,已經分別將兩位行為人移送地檢署偵辦。
保七第七大隊日前接獲情資,一位民眾騎著機車帶著心愛的寵物,在歌仔戲戲棚前看戲,而照片中的寵物鳥疑似是二級保育類鳥類「八哥」。警方根據相片中的機車資訊追查後,在台北市中山區查獲八哥一隻,蘇姓飼主表示,這隻八哥是多年前朋友購買後轉送的,自己並不知是保育類動物,經訊問後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八哥則交由主管機關安置。
而在南台灣,另一位民眾不僅違法飼養保育類動物,還涉及違法獵捕。高雄市阿蓮區日前傳出有民眾疑似非法濫捕保育類鳥類,所獵捕的動物包括八哥、領角鴞、環頸雉等等,該名民眾甚至在臉書上張貼與領角鴞合影的照片,照片背景是一般民宅內,並搭配「我們家的寵物可愛嗎?」的說明文字。保七獲報後立即展開追查,發現林姓嫌犯住家屋外的雞籠內囚禁了環頸雉一隻,與警方情資吻合。
保七在蒐證完全後,以相關資料向橋頭地檢署申請搜索票,並會同高雄市湖內分局阿蓮分駐及高雄農業處人員,至林姓嫌犯家中搜索,當場查獲兩隻八哥。林姓嫌犯對獵捕行為坦承不諱,但表示已將領角鴞及環頸雉野放;警方認為嫌犯說詞避重就輕,對野放一說持保留態度,將深入追查。全案已於偵訊後依違反《野保法》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八哥曾是寵物市場受歡迎的鳥類之一,經訓練後會說話而受到民眾喜愛,但外來種的入侵與競爭威脅到台灣原生八哥的族群生存,因此八哥已於2008年被列為保育類動物,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保七總隊第七大隊大隊長黃建智提醒,民眾應有維護物種多樣性、生態永續平衡之觀念,勿抱持僥倖投機心態而恣意獵捕或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