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獸醫師使用麻醉劑 危險又觸法
記者 陳璽安/報導
「麻醉吹箭」或「麻醉槍」等麻醉針劑有時會被用於救援、捕捉流浪動物,但動物用麻醉、鎮定藥劑屬於處方藥品,一般民眾若在無獸醫師或獸醫佐協助的情況下自行使用,不僅可能影響自身安全,也可能誤觸《獸醫師法》或《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日前有媒體報導,志工為了救援受傷浪犬而攜帶動物用麻醉針劑,卻不幸誤將麻醉劑注入自己體內,導致昏迷,經治療後所幸無大礙。台北市動保處表示,對於這位志工的善良表示感謝,但根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與《獸醫師(佐)處方藥品販賣及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動物用麻醉、鎮定藥劑便屬於第一類處方藥品,只有執業獸醫師或獸醫佐才能使用,且處方藥品須經由執業獸醫開處方箋才能買賣或使用,一般民眾不能擅自使用;而未具獸醫資格的一般民眾執行獸醫業務,則是違反《獸醫師法》的行為。
由於動物用麻醉、鎮定藥劑等藥品具有一定危險性,擅自使用除了觸法,也可能將自身或動物暴露於危險之中。台北市動保處指出,若缺乏專業知識就貿然使用這類藥品,不僅可能使用過量,進而危害動物生命健康,也可能這位志工一樣誤用於人類身上,輕則昏迷,重則可能影響自身性命安全,不可不慎。

台北市動保處強調,動保處對於民眾對動物的愛心表示感激,但奉獻愛心也須遵守法規,勿在照護、救援動物時觸法或影響自身安危,若對動物藥品的使用有相關疑問,可詢問動保處或執業獸醫師;台北市動保處也將請日前事件的當事人志工到動保處說明,釐清事件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