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炫耀養金龜 違反野保法遭法辦
記者 陳璽安/報導
善心要用對地方!日前保七員警於網路巡邏時,發現有人在社群媒體刊登照片,疑似飼養、把玩保育類野生動物金龜,便循線追查,找出何姓嫌犯並送地檢署偵辦。何嫌指出是在路邊發現這隻金龜,擔心牠被車輛碾斃才將其帶回飼養、不敢野放,對此保七總隊也在臉書上呼籲民眾,民眾應有保育概念,勿捕捉、盜獵稀有野生動物,就算善心也要小心誤觸法網。
「金龜」(Geoclemys reevesii)又名臭青龜、草龜、泥龜、大頭龜,是半水棲性的龜鱉目生物,主要棲息於水塘或沼澤地附近,台灣本島的數量不多,現況不明,但在金門地區有穩定族群,屬於瀕臨絕種的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面臨的保育問題包括水域污染、棲地破壞、人為捕捉等等。保七總隊第七大隊員警日前執行網路巡邏,發現民眾把玩金龜的照片,循線確定犯嫌身份發現該民眾為金門人,便經員警會同金門縣政府農業局人員前往何嫌住所共同會勘,而何嫌也對捕捉、飼養金龜的過程坦承不諱。
何嫌表示,2014年4月某晚在路邊發現這隻小烏龜,樣貌可愛,但擔心牠遭車輛輾斃,便圖手捕捉並將牠帶回家飼養,雖然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但事後未將金龜交予野生動物保育單位,因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遭送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金龜則依正常程序沒入,交由金門縣政府建設處農林科人員收容,日後評估許可再將牠野放回到適合的棲地。
如果民眾在野外發現受傷的野生動物,可通報當地野生動物保育單位,若是在馬路等危險之處,將其移置安全的地方即可,請勿自行捕捉或飼養。保七總隊便針對此案提醒民眾要有保育觀念,平時應多加留意相關資訊或上網瀏覽公告,建立保育概念,小心誤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