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棄養寵物 北市累計罰鍰近2百萬
記者 陳璽安/報導
當飼主無法繼續飼養寵物的時候,有些人會為寵物物色一個合適的新主人,有些人會將寵物送到收容所,有些人則是隨意將寵物丟棄在街頭。台北市動保處2015年至上(5)月底止,棄養寵物之行政罰鍰累計將近200萬;而對於將寵物送至公立收容所的飼主,為避免飼主濫用「不擬續養」變成「合法棄養」,台北市動保處也在去(2017)年將不擬續養之收費標準提高至4800元至10000元。
棄養寵物不寬待 北市開罰案件為全國第一
去(2018)年10月,台北市中山區一名機車騎士將幼貓裝在紙箱內棄養,被追查到案遭罰3萬元,2016年松山區也曾出現一隻又老又病的巴吉度犬,由動保處安置後,飼主多次無視動保處公文並對犬隻不聞不問,遭罰5萬元。這些案件並非個案,台北市動保處表示,台北市對於棄養者的裁罰金額為全國之最,2015年起至今(2018)年5月底止,台北市棄養寵物遭處行政罰鍰之案件共有64件,總罰鍰金額高達195萬5000元,而據農委會統計,台北市在2013年至2017年間針對惡意棄養開罰的件數有92件,為全國第一。
台北市動保處表示,為了落實動物福利、讓台北市成為更友善動物的城市,台北市動保處近年主動稽查棄養案件,經查證後對於惡意棄養的飼主皆重罰3萬元以上的罰鍰,情節重大者則罰5萬元以上,且該飼主終生不得再飼養寵物。然而,動保處同時指出,目前經查獲棄養動物的行為人,經濟條件狀況大多不佳,查截至107年4月底,尚未繳納罰鍰的案件有50件,其中46件中的行為人之年度個人所得低於5萬元;台北市動保處表示,動保處裁罰時,除了依據《動保法》,也須依《行政罰法》考量受處罰人的資力等因素,因此大多以最低法定罰鍰裁處,而對於未繳交罰鍰者,北市動保處也會移交強制執行,每月並定期針對該些行為人進行財產清查,以落實罰鍰追討。
寵物是責任 不擬續養也應付出代價
除了棄養寵物,至公立收容所辦理「不擬續養」,也非全無代價。根據台灣動物新聞網2016年之調查報導,飼主至各地公立收容所辦理「不擬續養」的理由包括經濟因素、搬家、懷孕、生病、家人反對、情侶分手、沒時間照顧、犬隻吠叫擾鄰、犬隻生病等等,犬隻行為問題可透過正確的教養方式改善,但難以改善的是主人的教養觀念。
為了不讓這些飼主這麼容易擺脫責任,台北市動物之家官方粉絲團設有「動物讓渡專區」,飼主辦理「不擬續養」前,需提供犬貓照片讓動物之家刊登至「動物讓渡專區」,經過30天讓渡期,若沒有民眾願意接手飼養寵物,飼主才能完成不擬續養的申請作業;此外,「不擬續養」的收費標準也自去(2017)年起提高到4800元至10000元,且完成「不擬續養」手續的「前飼主」終生不得再飼養寵物。
為了避免飼主濫用「不擬續養」,許多公立收容所加設規費等申請「不擬續養」門檻,但在施打晶片與寵物登記執行率不高的情況下,「假拾獲真棄養」的案例也層出不窮,而無論棄養或是不擬續養,追根究柢還是源自飼主責任教育未落實,因此各地動保處也陸續推出飼主責任相關課程,例如台北市動保處自2015年起每年開設貓犬學校課程,並於今(2018)年初推出貓犬學校線上課程。台北市動保處表示,未來也將持續強化動物保護稽查力度,也盼市民協助檢舉非法,用行動幫助動物遠離危險,盼台北市能成為亞洲第一的動物友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