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注意車前有狗 駕駛開車輾過挨罰

記者 姚崇仁/報導

新北市動保處日前接獲通報,在三芝區有一輛停靠在路邊轎車,發動後輾壓到一隻在路邊休息的浪犬,導致犬隻的右眼摘除,所幸經過手術後已無大礙,而動保處調查後發現這名駕駛是在可以注意到犬隻的情況下導致狗狗受傷,因此依《動保法》開罰15000元罰鍰。

遭轎車輾壓的黃白色浪犬,手術後右眼已摘除。 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這一輛自小客車起初停靠在路邊,而車前有兩隻流浪犬趴著休息,經過幾秒後車輛疑似沒注意到前方的犬隻,未閃避直接向前行駛,輾壓到其中一隻黃白色犬隻,導致浪犬的眼睛受傷,而該名駕駛輾過之後沒有下車察看,懷疑是故意傷害動物因此展開調查。

動保處循線追查到這名王姓駕駛後,他聲稱當時正在看路旁的店家,沒注意到車前有犬隻,才會釀下大禍,沒有下車察看則是因為在車上沒有感覺到異狀。動保處則判定王姓駕駛在應注意而未注意車前的情況下,使動物重要器官受損,依據動保法第30條規定處以15000元罰鍰。

車子輾過浪犬時的監視器畫面。 新北市動保處/提供事後,被車子壓過的浪犬被熱心民眾送醫治療,所幸手術後恢復狀況良好,但因輾壓導致狗狗的右眼已經喪失功能必須摘除。動保處提醒,當民眾開車或騎車撞傷犬隻時,各地動保處會先調查行為人是否有「故意」或「過失」情形,若是遇到動物突然衝出,不慎撞到造成傷亡,則屬於「無法預防」狀況,並無觸犯動物保護法規定,但如果明知前方有動物卻不閃避或駕駛能注意而不注意情況造成動物死傷,則會被判定違反動保法。

動保處也呼籲,今(107)年新北市毛寶貝醫療中心已經救援因車禍受傷的動物多達200多件,其中不乏為有民眾所飼養的犬貓,因此飼主切勿讓寵物自行出入公共場所及道路,出門必須為寵物繫上牽繩,可避免發生意外,而駕駛人也應遵守交通規則、隨時注意路況,一同維護動物福利和大眾用路安全。

新北市毛寶貝醫療中心今年已救援200多件車禍受傷動物。 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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