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獲上千公斤海豚肉 轉賣餐廳賺暴利

記者 姚崇仁/報導

又一起海洋悲歌!海巡署蘇澳海巡隊與宜蘭查緝隊昨(6)日在南方澳內埤路上某一處民宅的冷凍庫裡,查獲已遭支解的鯨豚肉,一共分裝成50袋重量超過1372公斤,宜蘭農業處採樣送驗後,確定是保育類海豚,而承租冷凍庫的潘姓男子供稱是跟外籍漁工購買,打算轉賣給餐廳牟利,警方在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送辦。

海巡署在宜蘭蘇澳內埤民宅裡的冷凍庫搜出大批鯨豚肉,重達1372公斤。 海巡隊/提供蘇澳海巡隊表示,6日上午接獲情資通報,有民眾疑似藏有大批鯨豚肉,於是會同第一岸巡隊及宜蘭查緝隊,執行監控勤務,並在蘇澳鎮內埤路附近一處民宅,發現有輛貨車的行徑可疑,但在上前盤查時貨車竟加速逃逸,查緝人員人車攔下檢查後,雖未在車上發現載運可疑物品,但查緝人員懷疑屋內不單純,隨即請示宜蘭地檢署檢察官開立搜索票,並由民宅屋主具名同意入內搜索。

果然查緝人員在民宅內冷凍庫裡發現大量遭支解的肉體,從外觀初步判斷,疑似是鯨豚肉,於是立刻通報農業處派員前來鑑定,確定就是保育類海豚。海巡隊指出,現場一共查獲50袋已被肢解的海豚肉,總重超過1372公斤,數量相當驚人。

海巡人員在冷凍庫內共查獲50袋遭支解的海豚肉。海巡隊/提供宜蘭農業處人員清點鯨豚肉的數量。 海巡隊/提供冷凍庫的承租人潘姓男子在訊問時向警方供稱,這批海豚肉的來源是跟外籍漁工購買,打算轉賣給餐廳來獲取暴利,由於明顯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警方已經將潘姓男子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並深入追查違法獵捕鯨豚的外籍漁工。

蘇澳海巡隊表示,海豚肉台語稱為「海豬肉」,豬在12生肖列名第12位,因此饕客常以「12號肉」稱呼,雖然海豚屬保育類動物,但仍被少部分民眾認為對身體很補,再加上海豚肉屬於中價位每公斤售價約250至400元,因此時不時就有人會冒險嚐鮮。

海巡隊也提醒,所有種類的鯨豚都被公告列為保育類野生動物,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不得非法獵捕、宰殺,如有違反將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金,如有非法輸出入買賣行為,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以上150萬以下罰金,呼籲漁民不要貪圖近利捕殺鯨豚。

冷凍庫承租人坦承這批海豚肉是要拿去販賣。海巡隊/提供

所屬專案: 
本系統已提升網路傳輸加密等級,IE8及以下版本將無法支援。為維護網路交易安全性,請升級或更換至右列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