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街乞討西施犬 騙取民眾同情

記者 姚崇仁/報導

日前在台中市熱鬧的一中商圈,有民眾發現一對男女攤販將西施犬當成賺錢工具,命令狗狗在路中間不准動,甚至還在狗旁邊用紙條寫上「我肚子餓餓,晚餐要自己賺」的字樣,疑似是藉此博取民眾同情心騙錢,台中動保處和警方在接獲通報後將展開調查,並追蹤攤販是否有虐待西施犬的嫌疑。

台中一中街有攤販讓西施犬在路中間「乞討」,吸引不少民眾圍觀。 取自/爆料公社

一名嚴姓網友19日在一中商圈逛街時,發現一隻西施犬坐在路中間、一動也不動,地上還留紙條寫「我肚子餓餓,晚餐要自己賺」,吸引許多路過民眾因為心軟而丟錢,等到錢滿的時候,一旁賣飾品的攤販就會把錢放入自己的口袋,之後繼續把狗狗留在原地,沒有想要去幫狗狗買飼料的意思,另外更可惡的是,攤販老闆三不五時還會假裝是逛街的民眾,朝碗內丟錢,讓更多民眾願意掏錢。

嚴先生指出,由於攤販老闆一盆一盆的錢往自己的口袋倒,很明顯不是為了幫狗狗求溫飽,而是牟利、賺錢,而且這個攤販有錢進貨賣飾品、抽菸,買飲料,不可能會沒有錢買包飼料給狗狗吃,擺明就是在欺騙社會,當下也有報警,請警方前來處理。

西施犬前方紙條寫上博取同情的話。取自/爆料公社

橘色衣服的攤販老闆將紙條放在地上。取自/爆料公社

台中市育才派出所指出,19號晚間接獲民眾報案,員警抵達現場時,小狗跟飾品攤販都已經不見蹤影,而由於在公共場所乞討行為,不管是人或是利用小狗,都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2條規定,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2千元以下罰鍰,目前警方因為沒有目擊乞討行為,只能找到攤販老闆並加以勸導,如果警方有掌握證據的話,就會依法開罰。

而在動保方面,台中市動保處稽查隊廖小姐表示,利用犬隻進行乞討行為,雖無直接傷害動物,但飼主是否有提供犬隻適當安全生活環境及虐待狗狗,動保處後續將循線追蹤釐清,倘若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會依規定勸導改善,經勸導仍未改善,將可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另外動保處也將針對是否完成寵物登記及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部分進行稽查。

動保處也呼籲,對所有的毛小孩來說飼主就是生命的全部,一旦認定之後便會不離不棄,甚至飼主要求做簡單指令動作,牠們都會盡力完成,但這不代表民眾可以利用毛小孩的忠主行為以滿足自身需求,毛小孩如同我們家人一般也應獲得該有的尊重。

毛小孩的忠主行為並不該被利用來滿足自身需求。取自/爆料公社

 

攤販將西施犬放在路上影片/取自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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