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落難領角鴞 民眾求助派出所員警
記者 姚崇仁/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昨(19)日深夜有民眾突然抱著一隻受傷的貓頭鷹前來求援,並表示是無意間在路邊看到這隻貓頭鷹好像因為受傷,所以沒有辦法飛行的樣子,由於當時是深夜時段,救傷單位都沒人上班,因此值班員警將牠安置在派出所內,天亮後馬上通報農業處保育科人員進行處裡。
值班員警在看到民眾送來的貓頭鷹後,一眼就認出是二級保育類動物「領角鴞」,由於牠頻頻發抖,員警先將牠放入紙箱內保溫,並給予水喝,而原本打算通報苗栗縣特有生物保育協會,但因為已經深夜無人上班,只好先將牠安置在派出所內,由於員警們都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不知道該如何照顧,也不敢隨便餵食,只能隨時察看牠的生命情況。
天亮之後,警方立即通報苗栗縣農業處自然生態保育科人員接手,自然生態保育科科長張葦表示,經過X光掃描後,發現牠左翅跟雙腳都有骨折的現象,但造成受傷的原因還無法確定,目前已經送至特有生物保育協會安置、治療,等到完全康復之後就會進行野放。
領角鴞雖然屬於二級保育類動物,但牠們生活習性特殊,是都市裡常見的貓頭鷹之一,由於牠們捕捉獵物時的飛行高度偏低,容易發生車禍或路殺,民眾若是發現受傷領角鴞可通報各地方政府的農業處、動保處協助,千萬不要因為牠們模樣可愛就自行帶回飼養,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