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送的柴棺龜 違法飼養遭法辦
記者 陳璽安/報導
保育類動物不能碰、不能捉更不能養!新北市一名梁姓民眾涉嫌違法獵捕、飼養保育類柴棺龜,稱為朋友贈送,知道是保育類但不知不能養,因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遭保七總隊移送偵辦,而柴棺龜也被新北市動保處帶回安置。
柴棺龜屬於珍貴稀有第2級保育類動物,日前一位居住在新北市板橋區的梁姓民眾遭人檢舉,指其違法獵捕、飼養保育類柴棺龜,新北市動保處、保七總隊第9大對及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組成聯合小組,聯合前往梁姓民眾家中查緝,當場於梁姓民眾家中的水族缸發現一隻柴棺龜。
這位梁姓民眾表示,這隻柴棺龜是朋友在3、4年前給他的,由於柴棺龜外觀討喜,梁姓民眾便留下飼養至今,雖然已知柴棺龜是保育類動物,但不知飼養是違法行為;儘管聲稱不知違法,保七總隊仍因其違反《野保法》將他移送偵辦,柴棺龜則由新北市動保處帶回安置。新北市動保處處長陳淵泉表示,這隻柴棺龜的健康狀況尚可,但仍須持續觀察,若條件合適才會將牠野放。
柴棺龜屬於半水棲性淡水龜,主要棲息於丘陵地區的水域附近;雜食性,食物包括水生昆蟲、魚蝦、蚯蚓或植物的果實與莖葉。柴棺龜的外表看起來全身土黃,背甲呈黃褐色或棕褐色,盾片外側有棕黑色斑點,部分個體則全為黑色;牠們的喉部也是黃色的,腹甲則是淺黃色,頭部兩側眼後有二條淺黃色縱紋。新北市動保處指處,柴棺龜目前面臨的生存危機包括棲地消失、棲地破碎化、盜獵及走私等問題,加上近年來巴西龜等外來強勢龜種入侵,使野生柴棺龜族群日漸減少。
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任何人不得隨意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其他利用,違者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萬元以下罰金。新北市動保處也提醒民眾,購買龜、蛇等動物做為寵物時,應注意是否為保育類野生動物,並確定動物來源是合法的,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