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再破非法狗場 查獲21隻品種犬
特約記者 雨林/報導
新北市再度傳出破獲私人狗場,動保處在17日接獲報案,前往中和區興南路三段查緝私人狗場,當場查獲18隻成犬及3隻幼犬,品種為臘腸犬及白博美,江姓飼主否認飼養販賣,供稱犬隻是為看顧農舍內之經濟動物之用,不過其說法未被動保處採用,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動物傳染病條例,裁處65萬元罰緩。

17日由社團法人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TSPCA)向新北市動保處通報,位於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三段附近藏匿一處私人狗場,隨即派員前往,該地點隱密藏身於山區的蜿蜒道路之中,且農舍內還有養雞、鴨及豬等經濟動物,裡面共飼養21隻品種犬。

經查証江姓飼主狗場內犬隻皆未施打狂犬病疫苗,依動物傳染病條例第45條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另非法販犬證據確鑿,依動物保護法第25-2條規定及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法裁罰基準規定,處50萬罰鍰,共裁處65萬元。現場犬隻全數帶回中和動物之家安置,待所有犬隻結紮後,擇期再開放民眾認養。

新北市動保處處長陳淵泉表示,該狗場地點隱密藏身於山區的蜿蜒道路之中,外圍還養雞、鴨及豬等經濟動物,農舍内飼養多隻品種犬,並堆放多組狗籠,現場淤泥不堪,飼養環境惡劣,查獲臘腸犬及白博美品種犬總計18隻成犬及3隻幼犬,均未結紮也無施打狂犬病疫苗有效証明,雖然其中6隻有植入晶片,不過經查皆無登記飼主,將再從廠商追查晶片來源。
被查獲的江姓飼主辯稱,現場所飼養的犬隻是為守衛其他經濟動物,而且都是在中和動物之家附近拾獲,並非繁殖用以販賣。不過其說詞明顯與事實不符,未被動保處採信,依動物傳染病條例第45條裁罰15萬元,再另非法販犬證據確鑿,依動物保護法第25-2條及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法裁罰基準規定,處50萬元罰鍰,共計65萬元。
動保處已將全數犬隻帶回中和動物之家安置,後續替所有犬隻植入晶片、疫苗注射、驅蟲及結紮手術,並擇期開放認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