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開店門害狗被撞死 婦人獲不起訴

記者朱曼寧/報導

台北市一位林小姐今年7月帶著家中的吉娃娃去寵物美容店洗澡,店家有明確標示客人不得擅自開啟防護門,結果一名婦人竟直接開啟防護門,造成林小姐的吉娃娃衝去店門,不幸被車撞擊死亡,林小姐因此提出毀損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張姓婦人並非故意開讓狗出去被車撞死,且毀損罪並無處罰過失犯,因此處分不起訴

吉娃娃Judy生前可愛的模樣。林小姐/提供

這起事件發生在復興南路上的一家寵物美容店,因該店正對大馬路,美容師有裝設三道防護門,並在門口張貼勿隨意亂開啟的門的告示,但張姓婦人明知防護門不能打開,卻屢屢擅自開門,將自己的狗送進去,先前曾讓美容師的狗也跑出門外過,遭美容師制止,依舊故我,因而釀下此起悲劇

飼主林小姐表示本來是想不追究此事,只希望得到張姓婦人一個誠懇的道歉,沒想到張婦態度惡劣,當下狗狗衝出門口不但沒阻止,事後還嗆她說「這又不是什麼大罪,這又沒多少錢」,讓林小姐氣得提出告訴,要還狗狗一個公道,林小姐說「就是因為法律太荒謬,才會讓這種行為的婦人囂張無所懼怕,對生命毫不尊重且藐視」。

吉娃娃Judy。林小姐/提供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刑法》毀損罪僅處罰故意犯,張婦並非故意開門讓狗跑到外面被車撞死,因此處分不起訴,林小姐表示「這個不起訴結果,是司法制度的沉淪,我覺得未必故意是可以成立的,所以會繼續再議,不會放棄」,並提到動物在法律上不具備有生命法益,被視為物品,應該修法讓動物具備生命法益,不在讓動物只是物品,有生命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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