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收新紀元 “總量管制”行得通?

【無期徒刑的解方】系列一

記者 李娉婷/報導

2月4日,醞釀2年的零撲殺政策正式上路,公立收容所不得再以收容數量或天數為理由,對健康的收容動物進行人道處理,讓台灣的流浪動物收容管理邁入新階段,為了防止零撲殺政策後產生「只進不出」的現象,月前農委會畜牧處動物保護科也行文各縣市動保機關、賦予其進行「收容所總量管制」的權力,可以在收容量達上限時拒收動物,不過,推行新制總會遇上許多阻礙,讓我們從已經施行一個月的彰化縣,來看看出公立收容所實施總量管制的能與不能。

過去公立收容所沒有拒絕民眾送交動物的權利,超量收容是常態。 台灣動物新聞網資料照

其實動保團體呼籲政府推動「收容所總量管制」多年,直到零撲殺政策上路,公立收容所才終於被賦予拒收動物的權力。今年1月1日起,彰化縣開始實施收容所總量管制,最適收容量為161隻動物的員林收容所,截至1月中已收容滿161隻,有了主管機關的這一項行政指導後,收容所工作人員在拒絕民眾棄養、送交動物時,多了一層「制度上的保障」,但就實務面而言,仍是困難重重。

「對於堅持要丟狗的民眾,告訴他們收容所已達預警容量是沒有用的,他們聽不進去」彰化縣動物防疫所動物保護課技士江建忠表示,儘管動保機關跟愛護動物的民眾都認為流浪動物問題、收容所困境要全民一起來解決,但一般大眾卻不這麼想——不論是動物老了、病了、不想養了,或是有流浪動物在社區晃蕩,眼不見為淨就是最好的解決方式,至於收容端或者源頭的困境,對大眾來說還是太遙遠。

收容所常見老犬被棄養(示意圖) 台灣動物新聞網資料照(李娉婷/攝)

就在受訪的前幾天,員林收容所的工作人員以總量管制為由、拒絕民眾丟狗後,當地里長馬上就來關切。民意監督用在正確的方向能夠促使行政機關更好、政策更完善,但在「情」優先於「理」、「法」的台灣社會,民代往往成了行政機關推行新政時最大的阻力。

關說、施壓要求動保機關放水的狀況頻頻出現,江建忠說,若是總量管制能夠好好實行,收容所的動物福利不會有問題,但不論有沒有這項行政指導,他們最擔心的向來是民代施壓,就算里長這關能「挺過去」,民眾隨後找來議員、議員再向縣政府施壓,動保機關就只能束手就範,因為行政機關的預算掌握在議會手中,層層的利害關係之下,違抗民代,最後可能還是苦了工作人員和收容動物。

彰化縣可愛動物教育園區興建工程在開工第2天遭遇民意代表帶頭抗議,停工至今,但規劃階段卻未聽聞民意代表提出意見。 台灣動物新聞網資料照(彰化縣民/提供)

對此,資源相對較充足的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同樣表示,法律在往前邁進,全民卻還沒有「從自己做起」的共識,就算告知收容空間不足也沒有用,民眾還是普遍存在「狗不要了就送收容所」的想法,工作人員能勸退的數量有限,而民代施壓的問題,在台中當然也存在,沒有因為身為六都之一而有例外。

對收容動物、收容所工作人員而言,總量管制絕對是好事,但一般大眾能接受嗎?在一群愛護動物的民眾、團體及立法委員的努力下,零撲殺政策正式上路、對收容動物進行的保護措施也開始執行,但接下來,如何在動物福利觀念未普及的地區,說服大眾為動物稍稍「退讓」,才是公立收容所管理的大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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