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障飼主虐殺狗 新加坡怎麼判?
記者 呂幼綸/綜合報導
可愛的米格魯幼犬「滷蛋」被「心情不佳」的飼主,從5樓丟下大難不死,但在牠之前的另一隻狗,就沒有這麼幸運,活活被摔死了! 虐殺狗的飼主,可以用「躁鬱症」、「精神障礙」脫罪或減刑嗎? 新加坡最近的一個案例可以參考。

新加坡在11月30日將25歲的中國籍女子Wang Jun以虐待動物罪起訴,她是在8月30日,用雨傘活活打死家裡的8歲西高地白梗Junior,而過程都被她婆婆錄下來。Wang Jun一旦定罪,將面臨18個月的刑期,以及高達15,000星幣(約合台幣33萬)的罰款。
根據Wang Jun的61歲婆婆向法庭的陳述,當天她在家中看見Wang Jun坐在狗的身上,一手緊勒小狗的脖子,一手拿雨傘使勁抽打牠,也因為這不尋常的行為,讓婆婆決定錄下畫面,同時報警。
而當警察到達時,發現Wang Jun毫無驚慌之色,反而一臉茫然,而且在警方的問話過程中,有些答非所問,看起來精神狀態不太穩定。

警察在逮捕Wang Jun之後,立即將她送往心理健康中心( Institute of Mental Health ,IMH)做鑑定,醫師診斷她有短期性精神失常(Brief Psychotic Disorder)問題。
檢察官表示,Wang Jun自述虐狗的原因,是因為聽到有飛機飛越頭頂,怕小狗的吠叫聲會導致飛機「投下炸彈」,因此只想全力制止牠出聲吠叫。
檢察官在11月30日已申請強制治療令(Mandatory Treatment Order,MTO),因此法官決定延後判決至12月29日,將待評估報告出來後看是否適用強制治療。MTO 強制精神治療的時間最多2年,如果不適用,以虐待動物罪判刑的話,Wang Jun將必須面對最高刑期18個月,以及15,000星幣罰鍰的刑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