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處醫療糾紛 動保處當公道伯

記者 呂幼綸/報導

日前震驚飼主和獸醫界的約克夏犬未經禁食禁水,就被送上手術枱,導致術後不久即遭嘔吐物噎死的疑案,雖曾由郭姓醫師服務的動物醫院出面調查和協調,但不被飼主接受,最終由台北市動保處在11月2日召開調處會議,結果仍未能達成和解;而另一位正在等候調處會議的呂姓飼主,則對調處會議的公正性提出質疑。

 隨著家庭飼養貓狗的數量大增,醫療糾紛也層出不窮,更時常躍上媒體。 截圖自TVBS官網

既抱持懷疑態度,又寄託著找回公義的期盼,只能說現代飼主的處境為難,因為在生活中,毛孩早已親如家人,但在法律面,牠們仍被歸屬為不具生命的「物品」,即使真因醫療疏失枉送性命,飼主傷心欲絕之餘,能打的也只是消費訴訟官司,稍解心中怨氣而已。

希望能邀請動保團體出席調處會議,擔任公正見證人的呂姓飼主,就一再叨唸著「養了12年的狗女兒,從不生病,竟被誤診,以致後肢癱瘓,最後竟死亡,這些醫生知道我的心情嗎……」

為了讓醫、病雙方在發生糾紛後,能有面對面說清楚的機會,動保處擔負起搭建平台的角色。動保處動物管理組技士華大偉說,在遇到申訴案時,會先進行協調會,也就是由兩造當事人一問一答,因為很多的醫療糾紛,其實起自飼主對獸醫師的用藥和處置方式不明白、不信任,此時透過獸醫師的詳細說明,就有可能化解。

台北市動保處調處會議件數一覽表

年度

調處會議件數

調處結果

101

5

5件皆和解

102

18

和解9件、未和解3件,申訴人撤案6件

103

13

和解7件、未和解6件

104

10

和解4件、未和解5件,未結案1件

105(至11/2)

11

和解6件、未和解4件,未結案1件

                                                                                         資料來源 / 台北市動保處

如果協調會無效,華大偉說,才會召開最高規格的調處會議。調處會議除了醫、病雙方外,還會邀請消基會的律師,及獸醫師公會的1至2位代表出席,共同擔任第三方公證人,也因為這些人員都必須放下工作,不僅時間難喬,邀請的社會資源成本也很高,所以每一案件以召開一次調處會議為限。

負責主持調處會議的動保處副處長葉明穎說,會議的確是以達成和解為目標,所以會先請醫、病雙方輪流說明,找出爭議點,再由消基會律師站在法律立場,提出調解的建議,或是針對醫療方面的疑點,請獸醫師公會代表提出評估,反覆研討後,最終由雙方當事人決定是否能接受和解條件。

飼主視毛孩為家人的情況日益普遍,罹病求診時,對醫師的期盼也更高。台灣動物新聞網資料照(何宜/攝)

和解條件是賠償金嗎?據一位曾承辦調解案的不願具名官員說,其實賠償金頂多就是醫藥費,而大多數飼主要的只是一句真心誠意的道歉。至於一些飼主擔心的「醫醫相護」、做不到公道的問題,華大偉也表示,依他客觀觀察,獸醫師公會代表往往能提出臨床的專業見解,甚至指出醫療手法有問題,是能秉公處理的。

當越來越多飼主和毛孩情同家人時,獸醫師愈是絲毫不能馬虎,即使做不到人醫的「視病猶親」,至少也要有同理心,慎重以對手中的每隻動物;而飼主也應具備基本的醫護知識,華大偉特別提醒,網路上流傳的資訊未必正確,有心的飼主應該購買動物生理學、藥理學等教科書來看

因應日益增多的醫療糾紛,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稱防檢局)雖然規畫修訂《獸醫師法》,增訂中央和地方政府籌組「獸醫醫事審議小組」,以對糾紛進行專業和公正的判斷,但防檢局副局長施泰華表示,該法尚未完成修訂,而對獸醫醫事審議小組也還沒有草案。

醫死我家毛孩,能給予重懲嗎?

 

狗女兒已火化一個多月,仍走不出悲痛的飼主說,「我不在乎醫藥費,也不要賠償金,只求不重視生命的獸醫師應該受到懲罰,惡劣的行徑被大眾知道!」

 

《獸醫師法》第 26 條明列「在診療上有重大錯誤或執行業務有欺騙行為致他人蒙受損害者」的獸醫師,得予以一年以下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執業執照,但少有獸醫師因此遭到停業或吊照處分。

 

防檢局副局長施泰華表示,各地動保處在執行醫療糾紛調處會議時,如果發現獸醫師確有重大失誤,就能給予上項處分。台北市動保處動物管理組技士華大偉則表示,動保處是行政單位,並不適合對具有專業性的診療技能做評量,而所謂的「重大錯誤」也很難認定,因此飼主如果真的希望獸醫師遭到裁罰,還是應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並尋求專業的第三方公正單位協助評定。

 

他也指出,累積多年的調處經驗,飼主常因悲傷而落入情緒反應,對醫療單位的解釋都不能認同,而醫師多出自專業判斷,少有輕忽行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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