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率結案 TSPCA批桃市動保員瀆職
記者 李娉婷/報導
桃園市平鎮區日前有民眾在路邊棄置2隻狗,並以紙板寫著「狗不要」,被路過民眾發現,向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TSPCA)通報,TSPCA追查後發現,桃園市動保處僅僅只將狗帶回收容所就結案,未盡調查職責;而桃園市動保處則認為,針對民眾的不當行為,予以導正即可,不用刻意開罰。但TSPCA指出,桃園市動保處根本沒有找到真正的棄養人,動保員連勸導都沒做就結案,明顯瀆職。

這起民眾將狗棄置馬路邊的事件,桃園市動保處指出,2隻狗的原飼主為獨居老人,日前老人過世,而老人旅居國外的家屬經考量無法飼養犬隻,才會將狗放置路邊「送養」,希望有好心人士能將狗帶回,而犬隻被鍊處也有樹木可提供遮蔽,考量原飼主家人並無惡意,因此動保處未對其開罰。
「針對不當行為應該要導正,不一定要處罰」桃園市動保處代理處長張瓊霙表示,家屬不諳台灣規定,行為情有可原;不過如果真的要認定為「非棄養」,是否有要求民眾辦理不擬續養手續?對於記者詢問,張瓊霙表示,民眾家中在辦喪事,為了便民,因此只由里長協助通報後結案。

不過,根據TSPCA調查,原飼主有一遺孀,為狗兒的實際管領人,據這位老太太說法,原飼主生病後就將自己關在過世所在地、並換了鎖,表示自己想要「死在這裡」,不讓老太太進入,而狗兒則放在門口,由老太太每日前往餵食,在原飼主過世後,老太太認為自己真的沒有辦法再照顧狗了,才會將狗放到路邊。
TSPCA調查專員任昱緯表示,桃園市動保處所稱的「長年旅居國外的家屬」,應是原飼主的兒子,狗的事情並非他在處理,但里長的說法與動保處一致,研判動保處未實際進行調查,只聽里長說法就結案。經過TSPCA調查員的勸導,老太太這才知道自己做法錯誤、不小心犯了法,顯然真正完成「不當行為導正」工作的並非桃園市動保處,老太太也告訴TSPCA調查員,里長與動保處都未曾與她接觸。

「該不該開罰,動保處調查之後可自行評斷,我們在意的是他們未盡調查責任!」任昱緯指出,桃園市動保處未查明、聯絡犬隻的實際管領人,只憑里長提供的資訊就隨意結案,此外,TSPCA表示,在調查員23日與動保處聯絡時,動保員表示已將棄犬的民眾加入領養黑名單,但經過查證並無此事,動保處甚至連實際棄犬的民眾是誰都不清楚。
TSPCA表示,若連執法者都如此消極,如何教育民眾對於生命的重視、提升民眾對動物福利的意識?TSPCA呼籲桃園市動保處,對不適任人員應有汰除機制,以提升桃園市的動物福祉、改善動保案件查緝品質。
「拖拖」送養中
遭到棄養的2隻狗兒中,虎斑犬在執法人員到達前已被其他民眾帶走,另一隻白色長毛犬「拖拖」被帶到收容所後,隨即被TSPCA接走,送至動物醫院檢查,並且進行結紮、施打狂犬病、七合一疫苗與施打晶片等措施,糾結凌亂的毛髮也全部剃除。拖拖是約5歲的公狗,健康狀況良好,目前暫時安置在TSPCA位於板橋的領養小站,尋找中途或領養人!
板橋領養小站地址:文化路2段501號﹐板橋 (寵物公園)
聯絡SPCA: adoptions@spca.org.tw 02-2738-2130, 2738-2131
拖拖:http://www.spca.org.tw/2517625176-toto.html
網上申請:http://www.spca.org.tw/online-application.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