餓死17狗案 業者囂張宣告不起訴

記者 李娉婷/報導

去年12月,新北市林口區頂福村山區一非法繁殖場被舉發,新北市動保處接獲通報後到場稽查,驚見數具枯骨與腐爛狗屍,存活的犬隻也身體狀況不佳,動保處後稱此案為「歷年來破獲非法繁殖場中最慘重」,沒想到近來卻傳出新北市地檢署對該案不起訴的消息──而此事會被發現,是因為涉案的吳姓業者竟然大剌剌地在店門口展示不起訴處分書,稱檢察官終於還他清白!

被舉發非法繁殖、故意虐待動物致死的業者在店門口張貼告示牌及不起訴處分書。 桃園市推廣動物保護協會/提供

回顧當時破案的狀況,新北市動保處清點出該非法繁殖場共有19隻品種犬、17具犬隻屍骸,其中有排列完整、脖頸處還接著鍊繩的白骨,也有腐壞中的屍體,現場還搜出一本寵物買賣清冊、大量針劑與藥物等,而被逮到的吳姓業者,卻辯稱這些狗是寵物,並非繁殖犬。

林口福頂山區不法繁殖場與世隔絕,甚至有白骨脖頸處連接著項圈與鍊繩,可見動物被無視已久。 資料照

除了對吳姓業者處以行政罰,針對現場的17具屍骸,新北市動保處也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項規定,將案件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沒想到3個月後,新北地檢署卻以不起訴處分偵結此案!

舉發該非法繁殖場的桃園市推廣動物保護協會表示,吳姓業者將不起訴處分書展示在店門口,甚至張貼告示牌「感謝檢察官」,引起民眾反感,再次向協會投訴,才讓此事曝光,否則不起訴處份書不像判決書會公開,若不是業者如此惡質,他們都還無法發現案件竟已草率偵結。

不起訴處分書中吳姓業者的供詞,重點為業者自行畫上。 桃園市推廣動物保護協會/提供

桃園市推廣動物保護協會痛批,檢調系統根本不重視動物虐待案件調查,草率行事,在不起訴說明書中,檢察官對動保處的證詞,僅以「無法提供任何證據」草草帶過,並採信被告吳姓業者「狗是因為年紀過大,自然老死,而未將屍體妥善處理,是因為忙碌且夜間不方便埋葬」的說法。

「如果是17具小孩的屍骨,檢察官敢只花3個月就偵結不起訴嗎?」桃園市推廣動物保護協會秘書長劉盈如指出,桃園市推廣動物保護協會是該案的目擊證人和告發人,檢察官卻完全不曾傳喚協會人員到庭陳述,調查過程草率,只聽信被告的片面說法,顯示對動物生命不具備同理心。

該非法繁殖場存活的動物也都健康狀況不佳,圖右為狗兒切除乳房腫瘤手術成功、增胖5公斤後的模樣(現已成功送養)。 資料照

此外,劉盈如表示,新北市動保處僅將屍骨冰存一段時間後就火化,在動物病理解剖及鑑識作業層面,仍極度缺乏專業,也可能是導致檢察體系輕忽的原因之一。對此,新北市動保處處長陳淵泉表示,此案的17具屍骸中,有16具為骨骸,剩下的1具則是己腐爛長蛆,動保處完成搜証後也請示檢方,得到不再勘驗、同意火化的回覆,一切均依規定處理。

「這個結果,實在讓人有萬念俱灰的感覺」劉盈如說,若類似案件一再發生,將重創人民對法律與政府的信任,也會讓所有第一線的動保人員心灰意冷。

 

不起訴處分書全文

桃園市推廣動物保護協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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