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籌設動物保護委員會 跑第5名
記者 呂幼綸/報導
一場「為毛孩子連署」活動,竟為台北市埋下設立動保委員會的火種,台北市產業發展局(簡稱產發局)昨(3)日召開會議,邀集警察局、消防局、法務局、地檢署、 農委會,和多個動保團體,共同研商「台北市動物保護委員會作業要點(草案)」。一旦頒布實施,台北市將是全台第5個有動保委員會的縣市。

產發局副局長吳欣珮表示,4月30日在北市府請願區舉行的「為毛孩子連署」活動,要求北市比照台中成立動保委員會,因此由動保處參考「台中市政府動物保護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擬台北市的設立辦法。動保處處長嚴一峰則說明,動保委員會的組成目的在引入民間力量,由官民協力解決問題。
相較於已頒布設置要點的台中市、嘉義市、台南市和桃園市,名稱都是動物保護諮詢委員會,台北市則簡化為動物保護委員會,至於委員會的主委或召集人,台中、台南和桃園都是由副市長兼任,台北則是由產發局局長出任。吳欣珮強調。這是為了能快速會議解決問題,因而刻意不把層級拉升至府級主管。
各縣市動物保護委員會設置狀況一覽表
法規名稱
頒布日期
主委/召集人
委員人數
任期
2006.5.8
副市長
兼任主委
21人
2年
2013.7.9
建設處長
兼任召集人
15~19人
4年
2013.7.16
副市長
兼任召集人
11人
2年
2016.7.20
副市長
兼任召集人
15~21人
1年
台北市動物保護委員會
作業要點
研議中
產發局長
兼任主委
15~19人
2年
與會的動保團體代表,也紛紛針對動保委員會的任務、組成和運作方式,提出建議,尤其希望在給予官方諮詢、建議之外,還能有提案權,以更積極的涉入動保施政和案件處理。

如同台北市的動保委員會是由「為毛孩子連署」活動催生的,早在2006年就成立動保諮詢委員會的台中市,背後也有一段血淚斑斑的歷史。
台中歷經縣市合併、升級為直轄市,動保諮詢委員目前已邁入第3屆,委員人數由15人擴增至21人,堪稱是動保發展最成熟的城市,實際上卻是由眾多流浪動物的犧牲,和愛媽的血淚掙來的。
在關懷生命協會的官網上,就記載了這件被稱為「犬殤」的狗吃狗事件。2006年3月5日台中市的棄犬留置所,被民眾發現幼犬籠內的小狗餓到啃食同伴的屍骸,因當時的市府不思懺悔改過,在地愛媽及一些動保個體戶組成「援救弱勢生命聯盟」,與市府展開長時間抗爭,最終爭取到裁撤棄犬留置所、捕犬業務由環保局移交防疫所(現已升級為動保處),以及成立「台中市動物保護諮詢委員會」,從此展開公民參與市府動保事務的新里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