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喚到動保法 中國大修野保法

記者 何宜/綜合報導

1998年台灣制定《動物保護法》,歷時至今法條內容與其他國家相比,算是相當嚴謹,也時常為中港澳的動保人士所欽羨。不過澳門近日也傳出好消息,終於在7月4日通過《動物保護法》,將於9月初生效;而中國7月2日也通過了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增加了對野生動物的管理規範、將於明年1月1日實施

澳門民眾2015年時曾為了動物保護法上街遊行,而日前動保法終於正式上路。   取自愛瞞日報

事實上,澳門與動物虐殺相關的規範,最早出現在1957年訂立的市政條例第170條,嚴禁以狗及貓作為食療用途,但罰款只有20~200元,而且政府無權介入處理。2007年時澳門民政總署推出《擁有動物法》送交法務局,但無回音;直至2014年10月24日,動物保護法才在立法會大會通過。

根據澳門日報報導,法案在2015年審議間,引起不少爭議,例如:最高徒刑3年變1年、強制所有狗隻外出戴口罩、禁止放生等等。而法案幾經修訂,終於在7月4日進入立法會大會討論細則及表決,預計將於9月1日生效。根據愛瞞日報,澳門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副會長劉佩珍表示,協會自從2008年開始為動保法奔走,現在終於可以鬆一口氣,雖然結果不如當初的理想,但是總算為動物爭取到更多權益,更表示未來會持續監督政府。

澳門動物保護法將自今年9月實施,不過當初虐待動物3年的刑期,最終明訂為最高1年,引起部分愛護動物人士不滿。   取自AAPAM澳門保護遺棄動物協會

此外,流浪貓義工「波姨」則對法案中虐待動物最高只判1年表示不滿,認為應該增至3年,她也舉例像台灣即使有動保法,但依然發生在台澳生虐殺流浪貓的「大橘子」事件,認為澳門立法後應要加強執法力度。

除了澳門外,根據東網報導,中國7月2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上通過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野保法),自1989年實施以來第1次大規模的修改,主要是嚴格規範管理對野生動物的利用,新法預計自明年元月初上路。

中國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不但加強保護野生動物,也規範隨意放生的罰則。   翻攝自東網

其中最受人關注的是新法規範虎骨、犀牛角等人工養殖的重點野生保護動物製品,未來將禁止應用於中醫藥領域;並首次明確保護野生動物的棲息地,未來建設機場、鐵路、公路、水利工程時,若可能影響野生動物遷徙,應修建通道。此外,也針對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或危害生態系統的放生行為,訂出相關罰則

中新網也指出,根據新野保法規定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每5年評估並調整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事實上,名錄自1989年實施27年來,僅在2003年調整了其中一項物種,造成名錄與現狀不符而無法真正發揮保護動物功用。國家林業局保護司總工程師嚴旬也表示,下一步將調整名錄的動物等級,如:瀕危物種江豚可能從二級提升到一級、梅花鹿則可能要調出重點保護動物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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