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上路 北市家貓強制寵登
記者 何宜/綜合報導
今天就是學生引頸期盼的暑假開始之際,此外,也是台北市多項新政上路的第一天!根據台北市政府公告,台北市動物保護處將自今日起實施「貓咪寵物登記」制度,若飼主還沒有替自家貓咪進行寵物登記,可得趕快前往簽約動物醫院辦理,以免遭處最高5萬元罰鍰!

台北市動保處去年12月10日依據《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4條,公告貓列為應辦理寵物登記的種類;此外,也依據同法第5條,公告台北市對狂犬病有感受性的寵物種類(包含:犬、貓、雪貂、白鼻心等)、及動物狂犬病預防注射標示方法及注意事項。若違反上述規定,飼主則可能會遭處新台幣1~5萬元的罰鍰。
根據中央社報導,台北市動保處103年委託調查,推估北市家犬總數為21萬3326隻、家貓10萬4076隻。至今年5月底,登記在台北市民名下的家犬總數14萬9858隻,推估登記率為70.25%;登記的家貓4萬4554隻,推估登記率42.81% 。

而針對有許多飼主會擔心貓咪施打疫苗、藥物甚至晶片而引發注射部位肉瘤,為此,台北市動保處特別在日前邀集台大獸醫專業學院教授費昌勇、獸醫師黃佩晴,及台北市獸醫師公會理事長譚大倫、常務理事翁伯源等專家召開會議,並提出「3-2-1準則」。
所謂的3-2-1準則,亦即在寵物施打疫苗或植入晶片時,飼主應記錄注射位置並於注射後持續觀察,若「腫塊於疫苗注射後持續存在超過3個月、腫塊直徑超過2公分、或腫塊在注射1個月內持續變大」,就要馬上告知獸醫師做專業醫療處置,達到降低腫瘤風險之效。

費昌勇也舉例,在美國,貓咪感染狂犬病的病例比率比狗多,這與貓咪在外遊蕩而被野生動物咬傷有關。而依據美國經驗,80%的疫苗注射率幾乎能撲滅都市型狂犬病,因此提升動物狂犬病疫苗的注射率仍是相當重要的。
※台北市寵物登記簽約之動物醫院一覽表:請點此瀏覽
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 條文補充:
【第四條】
寵物飼主、繁殖及買賣業者,應於寵物出生日起四個月內,攜帶寵物至動保處或其指定處所辦理寵物登記及身分標識,並得植入晶片,由登記機構核發寵物登記證明。自國外輸入之寵物,應於輸入後二個月內,憑動物檢疫機關或其所屬機構簽發之檢疫證明書,依前項規定辦理。應辦理登記之寵物種類及遵循事項,由動保處公告之。
【第五條】
寵物飼主、繁殖及買賣業者,應攜帶對狂犬病有感受性之寵物至動保處或其指定處所施行生體檢查及狂犬病預防注射,並掣發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書及識別牌。必要時,應配合動保處實施寵物狂犬病抽查檢驗、隔離檢驗及追蹤檢疫工作。前項對狂犬病有感受性之寵物種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由動保處公告之。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命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
一 違反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
二 違反第五條第一項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