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墓園 將開放人寵合葬

特約編譯  何昱文/譯寫

2014年紐約才通過法案,允許飼主往生後可以和寵物合葬,但合葬地點限於寵物公墓,而在2016年3月紐約州參議院又通過法案,授權墓園可以提供客戶和他們的寵物埋葬在一起,而不再限於寵物公墓,這項法案日前已經由州議會通過,現在只待州長安德魯•科莫(Andrew Cuomo)簽署,而且看來很有可能在6月實現。

紐約寵物墓地目前允許火化後的主人骨灰,安葬在動物伴侶的旁邊。而最新的法案則爭取,准許寵物骨灰安置於主人的棺木裡。 取自網路

紐約州立法委員奧伯尼(Albany),正在準備呈遞法案給州長,允許人們與他們的寵物合葬。紐約州議會於日前投票通過一項法案,允許授權墓園,可以讓客戶和寵物的骨灰能一起安葬這項法案先前於3月份時獲得州參議院的一致通過。

如果州長安德魯·科莫(Andrew Cuomo)簽署通過,寵物的骨灰和人類的遺骸,必須同時下葬,而且獲得墓園同意才可以。根據附於該法案的備忘錄中提到,「越來越多的業主接洽墓園,希望能夠將火化的寵物骨灰,安葬於他們的墓地」,不過這項法案排除了宗教墓地

留給愛犬1200萬美金遺產的利歐娜.赫姆斯利(Leona Helmsley),卻因法規限制,無法完成和愛犬合葬於家庭墓園的遺願。  截圖自Daily  News

現在美國只有幾個州允許主人和寵物埋葬在同一個墓地:

  • 佛羅里達州並不禁止寵物火化後,與主人葬在一起,但是寵物的骨灰,必須與主人的遺骸分開
  • 新澤西州允許主人的骨灰可以與寵物埋在一起,但必須葬在寵物的墓地。
  • 紐約在2014年允許主人的骨灰,葬在寵物的墓地,與寵物作伴。
  • 奧瑞岡州允許人用的墓園,接受火化的寵物骨灰,但是必須個案申請
  • 賓州自2006年就允許墓園裡可以畫設為埋葬人類的專區,及主人和寵物合葬的專區。
  • 弗吉尼亞州在2014年通過了一項法律,允許墓園明確標示,提供主人和寵物並葬一起的區域。但規定寵物必須是主人生前所飼養,並安置於牠自己的棺木裡。

麻省和路易斯安那州則都還在審核中,尚未定案。

實際上,許多州的殯葬業者,都會應往生者的家人要求私底下將往生者愛犬愛貓的骨灰罈,趁往生者下葬前隱秘的塞在棺木裡。根據參議院法案第2582條,在紐約,只有「已經被馴服、並曾與人親密的生活在一起的『圈養的動物』,且須在寵物火葬場被火化後,才有資格與牠們的主人葬在一起。」

美國最古老的寵物墓園就在紐約,建於1896年。取自gettyimages.com

不准許飼主和寵物合葬的禁令,曾讓很多愛狗人留下悵恨,例如飯店業界的女強人利歐娜.赫姆斯利(Leona Helmsley),極為珍愛她的小瑪爾「麻煩( Trouble)」,生前不但立下遺囑分給愛犬1200萬美金的財產(後來被法官判決縮減為200萬美金),而且要跟牠合葬於家庭墓園中。利歐娜先於2007年逝世,但小麻煩2011年離世時,卻礙於法規,無法安葬於主人身旁,讓利歐娜留下無法完成的遺願!

被命名為「內森(Nathan)」的這隻服務犬, 是為了紀念榮譽殉國的海岸衛兵內森•布肯薩爾(Nathan Bruckenthal)。 取自newyork.cbsloca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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