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不是商品、不是玩具!
/ 麥志豪 (香港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
最近讀了一則新聞,台灣宜蘭縣政府通過「寵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寵主在飼養寵物前必須先上2小時講課,學習當地的動物保護法例、飼養動物及動物福利等知識,如無故「走堂」,會被罰款。
我想起香港,動物買賣的情況有多壞?買動物的人又有多無知?養動物的人有多不負責任?以下是我在診所一個小時內接聽到的幾個電話,全部真實,沒有刪減。
(一)
客人:「我想幫我隻狗狗book 時間打預防針。」
診所:「狗仔幾大呀?」
客人:「兩個月。」
診所:「ok,咁要打第一支針……」
客人:「唔係呀,打第二支啦!」
診所:「得兩個月,點會打第二支?」
客人:「寵物店話出世冇耐就打左一支針,我買既時候係見佢話打左針先買架!」
診所:「sorry,寵物店係唔可以打針嘅,而且動物在八個星期前係唔適宜打針既!就算佢真係打左,唔單止冇效,仲對體弱既bb做成危險。」
客人:「下?係咩??咁點呀??」
(二)
客人:「我想幫我隻貓貓book 時間打預防針。」
診所:「貓仔幾大呀?」
客人:「歲幾啦大概。」
診所:「咁要打一年一次既加強針係咪?有冇之前針卡紀錄?」
客人:「冇針卡呀!咩針卡?」
診所:「咁你之前帶貓貓去邊度打針?」
客人:「我冇打呀,買既時候佢地話齊針!」
診所:「邊個佢地?」
客人:「網上賣貓d人囉!」
診所:「佢地講你就信??」
(小編: 台灣動物新聞網3例取用2例)
類似這樣的電話其實每日每小時都有,氣死人不賠命!我知道有一間獸醫診所為了懲罰這些不負責任的主人,堅持拒絕為那些從私人繁殖得來的動物應診。我當然認為這是很勇敢很有骨氣的做法。但想清楚,其實又好像沒有懲罰主人,只是懲罰了動物。
我明白有求就有供,這是自由市場。但自由市場也要有道德的考量及規範的。政府更有責任去規管,甚至打擊那些破壞了社會核心價值的所謂自由市場。香港的動物買賣已去到了唯利是圖、出賣良知的失控境地,而政府竟然還想放寬動物買賣的銷售條例(139b),無限量的向動物私人繁殖者發牌,容許參與者在私人住宅繁殖動物並出售。
後果是:香港變成一個寵物業很發達的寵物繁殖港,一樓一狗的寵物之都。培育出一班一時衝動,當寵物是玩具的無知主人。而最後犧牲的,只有──動物。
四月三十日,4.30台、港、澳動保大遊行!取締私人繁殖,邁向動物零買賣!
本文轉載自香港am730麥志豪「動物緣」專欄
達人小檔案
香港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 麥志豪(Mark)
20多歲開始接觸動物,稱許動物與人的感情、溝通方法很單純,很容易就讓人感到快樂,也因而決定投身動物福利行業,希望讓貧窮人士的寵物也可享受醫療服務。FB:https://www.facebook.com/mark.mak.182
香港非牟利獸醫診所特別規則
•拒絕為寵物繁殖者或繁殖場提供任何醫療服務
•拒絕為動物作不必要的安樂死
•按不同階層的人士收取不同診金,綜援戶、失業人士可獲四至六折折扣
•有需要人士可分期付款支付醫藥費或手術費
•收養的流浪狗前往接受治療,可獲極大折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