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又退養、棄養 理由好牽強!
記者 蕭士塔、呂幼綸/ 連線報導
在以「領養代替購買」口號宣導下,2015年全台公立收容所的認領養率,又達到史上最高點的69.85%,比2014年的57.78%躍進不少,但是也發生了台中的「惡質領養人 1.5小時就棄養」,新北市則發生認養博美犬隔日就棄養案件,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據台南市動物之家工作人員的經驗,民眾到收容所認養狗後又退養的理由,前三名依序是「搬家」、「過敏」、「沒時間」,再來就是「沒有做好飼養準備」。其實民眾在認養前都被再三告誡過,但有人還是敵不過一時衝動,養了幾天就又送回去。
動物之家人員表示,如果認養人發現與犬貓之間有無法克服的難題,其實收容所多半都能接受退養,然而卻有太多讓人摸不著頭緒的理由。以搬家為例,怎麼那麼巧,才剛認養就馬上搬家?就算真的搬家,事先就該評估新家是否適合養寵物,等新家安置妥當後再認養也不遲。
再來,過敏反應大都是即時性,一與寵物接觸症狀很快就顯現,例如皮膚起紅疹、打噴嚏等,因此認養前與寵物接觸互動後,即可以確認是否對寵物過敏,一次不放心,再多幾次接觸即可確認。
動物之家人員說,以「沒時間」為退養理由,實在很牽強,也很不負責任,認養之前就應該想清楚,生活起居工作情況自己最清楚,還無法確認有沒有時間照顧寵物?
沒做好飼養前準備的理由,大都是犬隻吠叫、大小便、破壞東西等,飼主不知所措,只好送回。工作人員說,這是多數人執意要養成長期的小狗,認為從小養比較乖,卻忽略了青春期好動的本性,飼主得費心神好好調教。其實,成犬個性穩定,一般不會有成長期小狗好動惹人煩的行為。
為了防止領養後又退養,工作人員總是再三確認領養人是否已準備好,就算被認為囉唆,也都要知道領養人的家庭狀況,並告知認養後可能會發生的問題,及該如何去教養克服。
新北市則發生認養人在領養小博美的次日,就把小狗拋入路邊停放的小貨車車廂內的案件,幸好監視器錄下過程,讓這名「假認養真棄養」的簡姓民眾無從狡辯,新北市動保處決依動保法開罰3萬元,以替無辜遭棄養的狗狗討回公道。
動物之家人員表示,被退養的孩子有機會重新找到真愛,但二次傷害還是應盡力避免,所以請不要再來傷害毛孩了,浪浪們寧可多待個幾天,也不希望面對這樣的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