浣熊招領中 非犬貓寵物棄養問題大
記者 何宜/報導
新北市動保處日前在土城區、救援一隻連「熊」帶籠被棄置在路邊的浣熊,該浣熊照片中無辜的模樣在新聞刊出後,也引起許多網友紛紛詢問「好可愛!能不能養?」事實上,非犬貓寵物因不受動保法寵物登記規範,導致有棄養情形發生時,後續的安置問題、開罰程序也更加困難!
距離救援已經隔了一個禮拜,這隻約1-2歲的年輕浣熊仍被安置在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處長陳淵泉表示,野生的浣熊通常會破壞家具、造成農業損害等等,不過在收容的這段日子裡,這隻浣熊個性溫和、還相當地親人,於是也更能判定是曾經被人飼養過,不知道因為什麼緣故而遭棄養。
陳淵泉表示,浣熊在寵物市場上一隻要價1-5萬不等,算是有價值的物品,所以目前先依民法公開招領,飼主需要在6個月內提出相關飼養證明(如日常照片、鄰居佐證、購買憑證等等)、並出面領回,但會面臨相關的棄養罰則。
但在招領的6個月中,不可能長期飼養在防疫處,故陳淵泉也提到,已經在和新竹動物園聯繫中,因為新竹動物園也有飼養浣熊,希望可以在這段期間交由園方責付保管。接下來這隻被棄養的浣熊將會先到新竹動物園進行測試,若能順利跟動物園的族群相處融洽、並能適應環境,就會暫時留在那。
陳淵泉也提到,如果超過招領的6個月後都無人出面,浣熊就會由新竹動物園認養。不過人為飼養的浣熊有沒有可能適應動物園野生環境、或是適不適合跟野生的群體一起生活,都還是個未知數。唯一可以確定的是,目前市面上仍有許多非犬貓寵物不需要做寵登,而這些物種倘若被棄養在野外,極有可能造成生態環境破壞。光是這次的浣熊事件,或許就已經讓新北市動保處相當頭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