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341瓶動物藥品闖關 旅客遭罰
記者 何宜/報導
許多人不曉得從國外購買的寵物零食,必須要符合相關規定並申報才能輸入;事實上,動物用藥品也是需要取得農委會核准的輸入許可證才能輸入的喔!
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表示,該關稽查組於1月11日上午7時許,查獲自西雅圖搭機入境之本國籍江姓旅客,以托運行李方式攜帶動物注射用藥334瓶Cystorelin及7瓶Ivomec Plus Injection,企圖闖關走私入境。私運動物用藥品入境之行為,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5條規定,海關除將貨物扣押外,並將全案依法函送司法機關偵辦。
台北關稽查組呂課長表示,當時是關員在檢查旅客托運行李時,從X光機中赫然發現行李中有大量瓶瓶罐罐的藥品,仔細清查後才發現是沒有核可字號的動物用藥。呂課長說明,這是近年碰到的第一起違法攜帶大量動物用藥品入境的案例,目前藥品全數暫時扣押,後續清點完並採樣後將送至農委會鑑定,並循法律途徑。
而動物用藥主管機關防檢局,副局長施泰華說明,一般流程是接獲海關通知之後,會至現場會同銷毀,不過目前全案仍處司法程序,所以該批藥品仍屬列管證物中。他也表示,凡輸入動物用藥品,應取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准之輸入許可證,才可以輸入,未經核准擅自輸入者,則會觸犯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33條規定刑責,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450萬元以下罰金。
不過究竟為什麼該名旅客要攜帶這麼大量的動物用藥闖關呢?施泰華表示並沒有特別調查旅客背景資料,不過違法攜帶的Cystorelin(注射用戈那瑞林)用途是治療牛的卵巢囊腫;Ivomec Plus Injection(注射用愛獲滅)則是用來治療牛的寄生蟲疾病,這兩種動物用藥國內目前皆沒有核准,所以都是禁藥。施泰華表示,事實上這些病症都有其他替代的治療藥品,不需要違法走私。
防檢局與台北關也呼籲,為了維護國內動物健康、並促進畜牧業發展,旅客攜帶動物用藥品入境,務必查明及遵守相關法令,以免以身試法、得不償失。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33條
製造或輸入動物用偽藥或禁藥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四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法條小解釋:
為什麼製造或輸入動物用偽藥或禁藥者,有致人於死的可能呢?防檢局副局長施泰華解釋,因為若是使用在經濟動物身上,就有被人類食用的可能,因此才會有這樣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