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絕對禁止狗肉進口
記者 呂幼綸/報導
11月23日兩岸第12輪貨貿談判落幕後,清單上一行「狗肉,生鮮、冷藏或冷凍」的字句,引發動保和愛狗人士的熱議,理性者PO文表示會查明是否代表將開放大陸進口狗肉,激動者直指台灣要輸入對岸的狗肉。農委會於11月30日聲明,我國禁止輸入及輸出狗肉,不會更改,並請民眾勿再散布不實言論。

農委會表示,《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屠宰犬隻或販賣狗肉,而我國海關進口稅則更明定禁止自全世界各國輸入狗肉及輸出,未來也不會更改這項規定;因此網路PTT論壇與社群網站瘋傳「兩岸貨貿協議即將開放狗肉進口」,純為不實言論,希望民眾也勿再以訛傳訛。
農委會並說明,我國海關進口稅則針對狗肉訂有輸入規定代號「111」,表示該項產品的進口受到管制,無論來自哪個國家或地區,都不能進口,而海關統計資料也從來沒有狗肉進口紀錄。雖然兩岸目前針對貨品貿易進行談判,陸方希望能獲得與其他WTO國家一樣的最惠國待遇,也就是對大陸農產品解除管制,但狗肉既然屬於「禁止自全世界各國進口之品項」,當然也不會開放從大陸進口。
其實動保和愛狗人士的憂慮,也不是沒有道理,《動物保護法》雖明訂不得宰殺犬、貓或販賣其屠體,卻對食用犬貓肉的行為沒有規範,以致破獲狗肉店時,獨獨對一批食客無法處罰,再加上近年越南移工宰殺食用貓狗,也被部分人權團體稱為「應尊重移工的飲食文化」,讓開放貓狗肉進口似乎有了突圍的可能性。但對動保和愛狗愛貓人而言,既要保護台灣貓狗不受殘害,又豈忍見其他國家地區的貓狗成為俎上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