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病殘犬送收容所 飼主什麼心態?

記者 何宜/報導

黑貴賓阿貴是隻固執爽朗的老爺爺,10歲以上的牠牙齒已經掉光、心臟退化需要終生服藥,牠的主人是在動物之家擔任了10年志工的小敏,為了照顧有嚴重分離焦慮的阿貴,而選擇能隨時陪伴牠的工作。事實上,阿貴還有一個前主人,在去年6月底親自將當時重病咳嗽、爆瘦、沒毛的阿貴送到收容所……日前在新北市中和動物之家,也有位民眾將自己養到18歲的老狗送到收容所想執行安樂死,讓人不禁想問:18年的感情究竟怎麼能忍心

飼主因年紀大加上狗狗老年突然出現行為問題,於是將18歲老狗送交收容所。 取自中和動物之家黃醫師外科醫療紀錄臉書

動物保護法第14條規定,公立收容所應處理捕捉的遊蕩動物、「飼主不擬繼續飼養之動物」、留置或沒入之動物,及危難中動物。應該是不希望飼主將無能力飼養的寵物直接棄養在路旁、加劇流浪動物問題而訂定。

立法初衷是想保障那些真的無計可施、自顧不暇的飼主,而非像現在一樣淪為替不負責任飼主開後門。事實上在今年初,新北市動保處擬針對不擬續養收取2400元的規費,卻遭民眾撻伐生命不能用金錢衡量,於是政策只好緊急踩煞車,維持免費處理、但增設網路媒合平台讓飼主多30天的思考期。

這隻被飼主親自送到收容所的18歲老狗,據飼主稱已經躺著不能動1、2個月,本希望送到動物之家執行安樂死,但得知新北市現在已零安樂,必須去到動物醫院。飼主當場打電話到動物醫院詢問,得知安樂死費用約3000-4000元,認為太貴不願意花這個錢,最後選擇辦理不擬續養手續、將老狗送進動物之家

養狗前,你有先思考過將來牠老了之後,你要如何照顧嗎?資料照(何宜/攝)

事實上,常常有民眾會將老了、生病或是瀕死的動物送到公立動物之家,雖然飼主沒有違法,但明顯缺乏正確的飼主責任觀念。根據台灣諾亞方舟動物同樂協會「104年7~8月台北市民飼養狀態與立場大調查」,在寵物面臨年邁、疾病,或飼主面臨年邁、疾病以致無法親自照顧犬貓時,雖有76%民眾願意付費安置寵物於安養中心,但願意支付的安養費用上限卻不高

目前各縣市動物保護處有沒有統計所有不擬續養案例中,各項原因的佔比?因為狗狗老病殘而不養的有多少?因為搬家、出國、結婚、生子或狗狗行為問題而不養的又有多少?要解決問題就要先了解事情發生的原因,才能想辦法預防及找出對策。

這次的事件雖然無法得知那名乍看之下狠心拋棄老狗的飼主,是不是遇到經濟困難、健康問題等因素才出此下策,但在法律不可能朝令夕改的情況下,飼主這樣的行為不僅造成已經日益滿載的收容所更大的負擔、甚至是將老狗的照護與醫療費轉嫁到政府部門上,如此一來,可憐的仍是被拋棄的狗兒與收容所裡頭的狗兒。

許多問題都是因為飼主沒有正確的飼養觀念所導致。資料照(何宜/攝)

鄰國日本已在2012年修改《動物愛護管理法》,在法規中明訂飼主及寵物業者都有將寵物妥善飼養至生命結束的責任,不能因寵物高齡、生病等原因送到收容所,台灣飼主的觀念若是無法進步,是不是「將飼主責任入法」也可能成為一個解決辦法?讓法律保障所有的寵物免於遭逢晚年、臥病時被遺棄的巨變

雖然我們都很想知道「怎麼忍心?」背後的答案,但是或許我們更應努力、並且從自身做起的,是加強每一個人對於動物保護的觀念、飼主的責任教育,讓未來不會再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因為如果你打從心裡認為生命不該如此被對待,那麼你便不可能去做出任何會傷害動物、輕賤生命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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