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養保育類動物 影片驚見台灣獼猴
記者 何宜/報導
社群網站在這個時代已成為民眾不可或缺的資訊互通平台,臉書一個名為「台灣達人秀寵物」的粉絲專頁,就接受飼主投稿家中寵物可愛逗趣的影片,讓寵物有個曝光的舞台。沒想到日前居然有民眾分享一段疑似與人類圈養的台灣獼猴互動的影片,引起眾人譁然!
吃驚的原因並不是因為小猴子有多可愛,而是台灣獼猴屬於第三級其他應予保育之野生動物,依照《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不得飼養。影片描述中寫道:「猴子小豪是一隻4個月大的台灣獼猴,是一隻活力過剩、人的要命又萌到不行的猴子,最喜歡做的事是和他家裡10個月大的寶寶搶奶嘴」。而底下網友留言則一面倒地詢問「台灣可以養猴子?」
記者聯繫到上傳影片的劉姓網友,他表示猴子是山上的原住民朋友的朋友飼養的,自己是某次去玩的時候見到,覺得很可愛便拍了影片紀念,並不知道台灣獼猴屬於保育類動物不得飼養,他也表示同意協助轉告友人這項資訊。
長期關注壽山台灣獼猴的中山大學博士生林美吟表示,獼猴是群居動物、並不適合圈養在人類家中,因為飼主不可能提供像野外一樣廣大的活動空間;再來,人類圈養無法提供多樣化的食物,相較野外的台灣獼猴一年四季採食的樹葉、果實、種子高達300多種;而且圈養獼猴也會發情、焦躁不安,這種生理上的需求也不是人類能處理的。
最後,狹小的圈養環境容易造成獼猴個體的壓力及窘迫,當獼猴個體長期處於窘迫狀態時容易造成猿猴疱疹B病毒的活化及傳染(目前全球約45例猴傳人的案例皆來自實驗室跟圈養個體,野生獼猴目前沒有傳染給人案例)。林美吟強調,被人類圈養的個體都不太能再野放(考量其健康狀況、野外適應能力、融入野生獼猴族群、會不會再跑到民宅等因素),幾乎會被永久收容。
「很多人也許會認為終身被收容很可憐,可是當飼主飼養牠的那一刻起就註定了牠的一生。問題是人類製造的,後果卻是由動物承擔。」林美吟說道,但如果民眾是撿到受傷的台灣獼猴或其他野生動物,正確的作法應該是在第一時間通報野生動物救傷單位,復原後還是能夠野放的,絕對不要私自圈養。
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若有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等行為,依法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100萬元以下罰金。目前該不當示範之影片仍未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