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為什麼恩將仇報 恨狗如此?

/ 麥志豪 (香港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

你,很討厭狗嗎?

甚麼時候開始,我們的社會和狗狗變得如此水火不容?

但是我們的社會,又真的可以沒有狗嗎?回想一下人類的歷史,我們和狗狗都相處幾千年了,狗狗在扮演著甚麼角色?

以前幫人類狩獵牧羊的不說了,說現在,我們何曾過著沒有狗的生活。我們的警隊要有警犬,今時今日的責任不只偵緝,還要鎮壓示威。我們的海關又要緝毒犬。遇有天災人禍,我們又會調派行先死先的搜索犬到災場進行搜救。沒有一個社會不尊敬消防員的,但奇怪我們卻從來不尊敬狗。

日常生活呢?狗狗是大小地盤的護衛,貨櫃場停車場的保安,失明人士扶手杖(導盲犬),很多人的心靈夥伴……

我很難想像,我們的社會可以沒有狗,以前從未試過,以後應該也不會。

印象中你記得狗狗有加害過人嗎?但我們又如何對待狗狗呢?虐狗殺狗毒狗食狗的我當是少數例子吧(其實一點也不少) ,但一般市民何以如此討厭狗隻?香港幾乎沒有地方可以養狗了,公屋不可以,居屋不可以,大部份私人屋苑都不可以,連很多村屋也不可以。 少數大廈在公契上即使沒有禁止養狗,但只要有人投訴,立案法團就迅速反應立令禁狗即使不禁,也會訂下種種限制百般刁難,電梯內有其他住客狗狗就不得進入,經過大堂要手抱狗狗,狗狗四腳要保持離地,有些屋苑的狗狗不能從正門進入,狗狗不可以吠叫,狗狗不可以有氣味!養狗猶如匿藏通輯犯!

我們真的這樣討厭狗嗎?全港有接近30萬戶養狗戶,18區卻只得不到30個狗公園,但除了彭福公園及山頂花園外,其他狗公園範圍細得可憐像劏房,大部份只是千多平方呎的石屎地。 很多都是在常規的公園內施舍一小角落給狗狗,而狗狗卻不得在公園正門進出,要走捷徑進入。所以你會在設有狗公園的大公園的入口看到「狗隻不得進入」的告示牌,你見過更荒謬的事嗎?!

狗狗當然也不可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即使的士例外,但你也會受盡司機白眼!狗狗絕對不可進入任何食肆,如有違規客人店主都要受罰!最高刑罰為監禁6個月。真是罪大惡極呀!至於流浪狗嘛,就更神憎鬼厭了。有市民在街上發現了流浪狗(流浪狗不是在街上在那裡?),就會立即報警,漁護署接報後會極有效率不分畫夜派捉狗隊將狗隻「繩之於法」,by  hook or by crook,用捕獸索或捕獸器,生擒活捉,不計死傷,彷佛和狗狗有血海深仇,不捕獲誓不罷休!漁記不問情由的每年平均人道毀滅過萬隻流浪動物,振振有詞說因為有人投訴!至於投訴的內容是甚麼,沒有人能答得出,大概就是市民所說的「我見到有隻狗!」

我們真的這樣討厭狗嗎?父母們在街上一看見狗就把子女扯開十丈遠:「狗會咬人的」「狗有傳染病」,見狗如見鬼!

我們的社會如果對狗如此深惡痛絕,那請以後不要再有求於狗吧!我設想那些要趕盡殺絕狗隻的朋友,一天家裡遇上天災人禍,要出動到搜索犬營救,我可以肯定告訴你,狗狗會不計前嫌,豁了命去救他們的。然而,到事過境遷,他們看見街上有流浪狗,又會依然報警投訴送狗狗上路到黃泉。

人類對待狗隻,是恩將仇報的完美示範!

我倒不介意一天我們的社會都沒有狗,至少,再也沒有狗隻被大家剝削。

                                                        本文轉載自香港am730麥志豪「動物緣」專欄

達人小檔案

香港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 麥志豪(Mark

20多歲開始接觸動物,稱許動物與人的感情、溝通方法很單純,很容易就讓人感到快樂,也因而決定投身動物福利行業,希望讓貧窮人士的寵物也可享受醫療服務。FBhttps://www.facebook.com/mark.mak.182

 

香港非牟利獸醫診所特別規則

•拒絕為寵物繁殖者或繁殖場提供任何醫療服務

•拒絕為動物作不必要的安樂死

•按不同階層的人士收取不同診金,綜援戶、失業人士可獲四至六折折扣

•有需要人士可分期付款支付醫藥費或手術費

•收養的流浪狗前往接受治療,可獲極大折扣

 

所屬專案: 
本系統已提升網路傳輸加密等級,IE8及以下版本將無法支援。為維護網路交易安全性,請升級或更換至右列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