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重賞 動保檢舉達人躍躍欲動
記者 蕭士塔/台南報導
放任家犬隨地大小便、追咬路過行人、車輛,或狂吠製造噪音等顧人怨的飼主可要注意了,看不慣的人可能會以寵物「未施打狂犬病疫苗」、「未做寵物登記」、「未絕育」等極易舉証的案件向動保之單位檢舉,讓飼主破財。
農委會7月21日發布「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預料會鼓動更多的檢舉達人出動,最近已有民眾向動保處詢問檢舉事宜,其中一位民眾說,不光是為了獎金,最重要是想「修理」一些縱放犬隻隨地大小便、追咬行人車輛、犬隻狂吠哀號不停的飼主。
不過,這類案例還不是民眾最想檢舉的,而是容易成案罰錢的未施打狂犬病疫苗、未植入晶片寵物登記、未結紮等一些舉証容易的案件。
民眾說,檢舉犬隻隨地大小便、夜間哀嚎,雖是令人討厭的行為,但很難存証,罰則也輕,因此針對不必由檢舉人蒐証的案子著手,例如檢舉沒做寵物登記植入晶片,只要附上被檢舉人的姓名、地址、涉嫌違規之具體事項,而動保處人員一經掃描犬隻就可以知道答案,違者可以先開勸導單限期改善,或直接開罰3000元至15000元。
另如檢舉犬隻未絕育,經勸導後未改善者,處新台幣5萬至25萬元;至於檢舉犬隻未施打狂犬病疫苗,飼主如無法提出1年內的注射證明,將被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因為未施打狂犬病疫苗不屬於動保法管理範疇,檢舉人無法領取獎金,但已達到檢舉目的。
動保業務主辦人員表示,棄養、虐待、疏縱、不當飼養、使用捕獸鋏等都是現行最普遍的違反動保法案件,案件雖多,常因舉證困難而胎死腹中,真正裁罰不多。但與環保、治安、食安等案件一樣,重賞之下,必有人會發揮專業技能蒐證,造就檢舉達人,以殺狗案件為例,證據確鑿將被罰10至100萬元,檢舉人可領2萬元至40萬元,是一筆可以鼓動人心的數目,甚至可以策動窩裡反。
對於檢舉案件,公部門主辦人員無論如何是不敢吃案的。目前寵物登記率、狂犬病注射率都不高,也有很多家犬未絕育,被檢舉而罰錢的機率非常高。養寵物的民眾,還是趕快辦寵物登記以免日後被檢舉受罰,因養狗而「顧人怨」的飼主,也得敦親睦鄰,好好盡到飼主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