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領養 美洛杉磯擬開放可養5隻貓
記者 何宜/綜合報導
在台灣,養2隻以上貓咪的情況似乎很常見,不過在美國有許多州政府卻有「不得飼養超過3隻貓」的禁令。不過因為近來希望能提升領養率、避免收容所出現過於擁擠的狀況,洛杉磯一位市議員積極希望能修改當地法令,取消限制、並改為最多可同時飼養5隻貓。
根據《LA Times》報導,洛杉磯市議員兼「人與動物福利委員會」主席保羅(Paul Koretz)一直希望能修改政府規定,抱持同樣看法的貓飼主表示,政府安樂死太多的動物,其中有很大一部份是貓咪,所以我們設法領養更多貓,而通常會這樣做的也只有已經有養貓的人。
不過也有另一派人反對通過此政策,認為如果取消了貓咪飼養數量的限制,很可能就會造成民眾產生貓咪囤積行為,除此之外勢必也會加重動物保護警察的工作,因為他們得確保每隻動物都受到妥善的照顧,而且沒有遭到虐待。
洛杉磯動物服務中心總經理布蘭達(Brenda Barnette)表示,這項提案將在這周左右送回人與動物福利委員會,接下來則需要送到市議會裡進行審查,也將決定是否能拯救因為收容所空間有限而面臨安樂死命運的貓咪性命。
布蘭達分析,貓比狗難送養,這也是為什麼收容所裡貓的存活率只有55%,狗卻高達81%。而在這項新的提議下,未來飼養5隻貓的飼主必須讓3隻貓有部分時間、或者全部時間都生活在戶外空間,而另外2隻貓則必須養在室內。
至於希望飼養超過5隻的民眾,就必須付許可證的費用,並同意每年接受一次檢查,超出規定數量的貓咪必須養在室內,而且室外飼養的貓都必須要絕育。布蘭達說,目前飼養狗隻的限制最多同樣不能超過3隻,至於其他動物則是沒有規定,不過對於兔子或鳥一直有人認為也同樣該列管。
市政府人員列舉了其他並沒有限制貓咪飼養數量的城市,例如聖地牙哥、聖莫尼卡,而他們不限制數量也沒有產生什麼大問題,所以動物服務部門認為這將是一個可以推行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