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類蘇眉魚 剩不到30條還被吃
記者 何宜/報導
農委會推測野生數量不到30尾的保育類蘇眉魚,竟然近日又有餐廳違法販售!台北市刑警大隊偵一隊於1月12日會同台北市動保處、衛生局,在大安區光復南路一家海產店,查獲林姓餐廳老闆違法販售保育類蘇眉魚。依照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餐廳老闆及上游販售業者移送法辦,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150萬。
而去年10月25日台北市動保處也曾查獲士林某攤商正在販賣蘇眉魚,並當場將攤商移送偵辦。動保處表示,蘇眉魚的學名「曲紋唇魚」,又稱「龍王鯛、拿破崙」,是墾丁海域最大型的珊瑚礁魚種,最大可長到2公尺、體重200公斤以上。該物種因為體型大、肉質鮮美,過去遭大量捕捉使全球族群銳減,聯合國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於2004年將該魚種列為瀕危(Endangered)物種。
而國內農委會考量全台灣野生蘇眉魚可能剩下不到30尾,故在去年7月1日修正野保法,並公告將蘇眉魚列為珍貴稀有(Ⅱ級)保育類野生動物。不過仍有許多海鮮業者仍知法犯法,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表示,日前接獲線報得知,海鮮餐廳林姓老闆在去年底曾向合作多年的上游業者購買蘇眉魚,而恰巧在衛生局稽查時查獲蘇眉魚屠體,並交由台北市動保處鑑定確認為蘇眉魚。
刑警大隊表示,該名上游業者為綽號「奧迪」的沈姓嫌犯,以「機動生鮮攤車」販售生鮮海產及各類活魚出名,平時在北台灣遊走做生意,因販售的魚貨應有盡有,在各大餐廳及魚販間頗具知名度,尤其在基隆崁仔頂魚市場還被稱作「魚界宅急便」。
經過偵訊後,海鮮餐廳老闆表示並不知道蘇眉魚是保育類,於是就以每台斤300元的價格向沈姓上游業者購買。沈姓上游業者則表示自己知道蘇眉魚是保育類,所以絕對不會販售給海鮮餐廳老闆,兩人說法明顯不一致。而刑警大隊也以違反野保法第16條、35條及40條將兩人移送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最後警方也呼籲魚販、餐廳業者及所有民眾,千萬不要因為口腹之欲,而濫捕、濫殺、濫吃保育類野生動物,以免觸犯法律外,也造成生態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