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鵝肝醬禁令 獲最高法院支持

特約編譯 何昱文/譯寫

10月14日美國最高法院做出允許加州繼續禁止鵝肝醬禁令的決議。鵝肝醬這味「佳餚」是從強行餵食玉米,令鵝和鴨子的肝臟腫大而來,這項禁令是動保組織的一項勝利。

發布決議的同時,法院拒絕審理由餐館和鵝肝生產商所提出的上訴。此舉意謂高等法院維護美國第九巡迴法院在2013年8月的裁決。

其實,加州早在2004年已制定這項法律,但直到2012年才生效

圖為法國東部的Saint-Michel鵝肝農場。      取自網路

鵝肝在法文是指「肝脂肪」。產品製成方式是對鴨和鵝強迫灌食玉米,以擴大牠們的肝臟,之後再取牠們的肝臟做成佳餚。動物保護團體力爭制止,強調強迫灌食的過程是非常痛苦、恐怖和不人道的。

加州法律因此明文禁止,任何「對鳥類透過強迫灌食,擴大其超出正常尺寸肝臟為目的」製造而成的產品。

總部位於洛杉磯的熱門餐飲集團(Hot’s Restaurant Group)、加拿大魁北克的鴨和鵝育種協會(Canada’s Association des Eleveurs de Canards),和紐約生產鵝肝的哈得遜山谷(Hudson Valley),仍在2013年試圖推翻禁令挑起這場官司。

他們爭辯,該項法律違反了美國憲法的貿易條款,該條款禁止州干擾州際貿易。但上訴法院駁斥了這一說法,認定船州是在權利範圍內下的禁令

                       譯自監護者theguard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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