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對付破壞狂動物 殺不得

記者 李娉婷/報導

嘉義縣農民在「防治獼猴危害農作工作會議」提出捕捉台灣獼猴後可安樂死的建議,讓每隔一陣子就會引起討論的人猴衝突又浮上檯面,也突顯如何與野生動物和諧共處,確實是一大難題。在加拿大,浣熊也是惡名昭彰的破壞狂,看看加拿大政府如何規範,讓我們思索如何用更文明、更人道的方式對待有害動物。

2011年6月,加拿大多倫多一名越裔男子,在自己家中庭院棒打有擾民惡名的浣熊,浣熊受傷發出淒厲叫聲,驚動鄰居查看及報警,不僅手銬加身,更被控以虐待動物及使用武器兩項罪名。鄰居質問男子為何要打浣熊,男子回答稱,浣熊長期以來入侵他的庭院,破壞了他的花園,鄰居聽到浣熊的哀鳴之後爬上隔欄,通過手勢及言語勸阻無效,於是報警。

浣熊是一種野生動物,但由於其食性及生活習性使然,在城市和居住區中大量存在。浣熊不單會破壞庭院,還可能沿寵物通道入侵民宅,帶入狂犬病及寄生蟲,排泄物也可能帶有導致人類腹瀉的細菌。甚至,浣熊也會爬上屋頂,揭瓦築巢。不過即使如此,暴力驅趕與捕捉依然違法。

遭到浣熊破壞和築巢的屋頂 /取自網路

加拿大安大略省法律規定,在城市中傷害、射殺或向浣熊下毒,都是違法的行為。此外,設置動物陷阱也將受到刑事制裁。根據安省防止虐待動物法(OSPCA Act),在安省虐待動物的最高刑期是入獄兩年兼罰款6萬加幣(約新台幣164萬元)。此法條以往只保障貓、狗,2009年修訂後,適用範圍擴展至所有動物,不論是飼養或野生動物都獲得保護。

在加拿大,暴力行為不僅不能對人,就是對待動物,哪怕是對待有害的動物,也是嚴格禁止的行為。市民不能殺害浣熊,只能活擒,甚至要開車將牠們送至野外放生,為了減少浣熊對居民家園的破壞,加拿大政府網站提供了驅趕浣熊的方法,也有專門協助捕捉浣熊的公司。

台灣獼猴問題,嘉義縣政府已擬訂印製「台灣獼猴危害農作物的防治管理手冊」分送農民,雖然沒有專門協助捕捉獼猴的公司,但縣府也將協助鄉鎮市公所,補助資材防治或僱工驅離,期望能改變農民與獼猴的對立關係,達到人猴和諧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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