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流浪動物減量 林雅哲力主絕育

記者 陳珊珊/報導

「你們畢業後大可開間獸醫院,只為少數動物服務;或是像我這樣,投入街頭為流浪動物服務」,湖光動物醫院院長、台灣之心愛護動物協會理事林雅哲,20日晚間面對一群準獸醫,述說他30年來救援流浪動物的經驗。

湖光動物醫院院長林雅哲長期關注流浪動物議題。 陳珊珊/攝

極力主張讓TNR法制化,林雅哲表示,國內大多數流浪在外的狗貓並非來自飼主棄養,而是過去4、50年來缺乏良好的飼主責任制度,民眾放養犬貓任其繁殖的結果。他指出,在收容所內的純種犬貓僅占10%,絕大多數是米克斯,可以推論民眾購買再棄養或繁殖場惡意丟棄,都不是主要源頭,那些在鄉下地區民眾野放餵養的犬貓,才是流浪動物的真正源頭。

因此林雅哲認為,要減少流浪貓狗必須從源頭的絕育控管做起,「光靠絕育不能解決問題,但若沒有絕育,絕對無法解決問題」,而透過絕育,可減緩犬貓發情的症狀及動物衝突,對於社區居民也是種保障。

針對政府將編列6年12億元預算,來蓋收容所,林雅哲比喻「這就像是發現水龍頭漏水,卻不去解決根本的漏水問題,一味去買水桶接水。」

他強調,收容並不是處理流浪動物的最佳方式,第一,安樂死並不尊重動物的生命權,就算過程符合人道也是如此;再來,政府不可能終生收養在收容所的動物。因此除了對犬貓進行絕育外,還要建立精確捕捉制度,針對有攻擊性或是老年不適應社會生存等弱勢犬貓,進行收容,如此才能有效減少收容所內流浪動物數量。

另外,林雅哲也指出,在處理流浪動物時,飼主責任制也是相當重要的課題。現行的《動保法》中只有對寵物加以規範,而流浪動物雖然沒有被納入法規中,相關單位卻仍是用同等的飼主責任制來規範,「好像一隻流浪狗若咬人了,就一定要抓出一個人來負責」,完全忽略了流浪動物本質就是處於沒有飼主的狀態。

「流浪動物問題是社會共業」,他也呼籲現場參與的學生,在面對這個社會議題時,獸醫師可說是責無旁貸,他期望未來能有更多生力軍,加入為流浪動物奉獻的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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