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站棄養案 確定後可罰7萬5
記者 何宜/報導
本新聞網上週報導之松山車站疑似情侶分手棄養案,目前台北市動物保護處公布最新訊息,並呼籲經鐵路運送動物應依規定時間領回,若逾期未領,客觀上即構成棄養,依法最高可開罰7萬5千元。
台北市動保處於5月8日接獲1999民眾報案,於松山火車站有犬貓疑似遭寄件手法棄養後,當日即派動保員前往調查。調查後發現,小花貓與小臘腸5月5日從花蓮火車站由署名黃姓女士寄出,並於當日晚間送達。
站方於隔日將犬貓分開並給予飼料與飲水,站務人員劉小姐撥打黃姓寄件人手機無人回應,站方要求再行飼養照護一天。次日站方接獲曾姓男士簡訊回覆表示:「寄件人已離去,並將手機歸還,亦無法聯絡上。昨天花蓮站已與我聯絡,亦協調好處理方式,如果有人願意認養,我也保持樂觀態度,不妨請你聯絡花蓮站,我因為工作關係無法離開花蓮北上處理,所以有跟花蓮站說明大概的處理方式。」
兩個小傢伙到達動物之家後,經獸醫師檢驗健康狀況,皆無脫水與貧血,亦無檢驗出傳染性疾病。有網友擔心小花貓與小臘腸待在收容所會有交叉感染之疑慮,北市動保處動物救援隊長華心惠表示,小花貓與臘腸在入所時已施打疫苗,小花貓目前單獨關在貓舍,故沒有感染機率,而小臘腸目前在幼犬區,室友是一隻長期待在收容所並無傳染病的貴賓狗。
動保處呼籲,經由鐵路運送動物應依規定時間領回,若逾期未領客觀上即已構成棄養。動保處也提醒,依動保法第5條第3項規定,違者將根據動保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處以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另可沒入飼主之動物。
動保處也請關注此事的網友放心,目前已展開相關調查程序,調查完畢後將依法究責。處長嚴一峯表示,正向電信公司取得涉案人的個資,確定觸法開罰時,貓狗將先遭没入,再開放提供領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