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化妝品零動物實驗 讓美麗遠離殘酷
記者 陳珊珊/報導
今年是歐盟頒布「化妝品零動物實驗禁令」滿1週年,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TSPCA與國際人道協會15日舉辦記者會與「讓美麗遠離殘酷 Be Cruelty-Free」寵愛派對,包含民意代表及演藝圈人士紛紛到場,支持修法「零殘酷」化妝品的理念。
「讓美麗遠離殘酷」是一個由國際人道社會(Humane Society International) 所發起的全球性運動,目標是結束全世界的化妝品動物試驗。這是有史以來最大的全球性運動之一,運動目前在全球12個國家進行。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執行長姜怡如表示,化妝品動物試驗在全世界最大的化妝品市場的歐盟、以色列以及印度已被禁止,但在世界80%的國家中還是合法,並在許多國家包括台灣中持續發生, 動物實驗在中國大陸及巴西,更是被政府規範為販賣的必要的條件。
她說明,市面上已經有超過5000種安全成分可以使用在化妝產品上,因此動物實驗是不必要的。許多專家都承認動物試驗的結果並不可靠,動物跟人對化學物質的反應也不一樣。另外有些動物試驗需耗數個月甚至數年才能有結果。相較來說,「非動物試驗」的研究方法不僅對動物較仁慈,可信度也比動物實驗高。
她另提到,鄰近國家像是韓國政府目前已經承諾將投入1660億元韓幣(約合新台幣48億),來建立「National Alternatives Center國家代替方式研究中心」;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也發布,將於今年6月起取消「一般化妝品需強制動物試驗」的相關規定。
「最好的化妝保養品是愛」,立委王育敏和議員李倩萍、許淑華也都在現場呼籲女性消費者,在愛美的同時,應盡量發揮自己消費的影響力,選擇標榜沒有動物實驗的品牌,就是讓動物遠離被殘忍對待的具體作為
在台灣可購買到的「非動物實驗」品牌:http://ppt.cc/bZIp
歐盟「化妝品零動物實驗」禁令簡史(資料來源:關懷生命協會整理)
歐盟早於1993年便首度提出禁售「經動物實驗化妝品」的法規,開始時因缺乏取代動物實驗的檢驗化妝品方式,因此延至2003才真正制訂出具體化妝品動物實驗禁令內容,經歷多年極力爭取,終於2013年全面實行生效。本項創舉歷經幾個重要里程:
1993 第一次提出禁售經動物實驗化妝品的法規,預定於1998年實行。
1997 歐盟以「缺乏取代動物實驗的檢驗化妝品方式」為理由,將法規延後至2000年實行。
2003 擬訂新法規,具體化妝品動物實驗禁令內容包含四個階段:
第一、化妝品禁止於歐盟境內實施動物實驗。
第二、化妝品所有的原料都禁止於歐盟境內實施動物實驗。
第三、禁止販賣(及進口)經動物實驗的化妝品。
第四、禁止販賣(及進口)經動物實驗的化妝品原料。
2004 第一階段「化妝品禁用動物實驗」禁令在歐盟正式生效。
2007 歐盟在取代歐盟憲法的里斯本條約中,正式納入動物福利的理念,並投入資金積極開發動物實驗的替代方案(至2011年止,總計2億3千8百萬歐元)。2009年,禁令生效,
2009 第二、三階段「化妝品原料禁用動物實驗」、「禁賣經動物實驗的化妝品」兩項禁令在歐盟正式生效;在歐盟境內禁止實施化妝品原料的動物測試,同時禁止所有實施過動物測試的化妝品進口於歐盟販售。但仍允許測試最為複雜的人體健康反應,如,癌症及過敏。
2013 3月11日,所有法規正式生效,終結歐盟動物因化妝品所帶來的苦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