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法修法有疑慮?農委會怎麼說?
記者 何宜/報導
動保法修法聯盟5月10日舉辦遊行,吸引近2千人及許多藝人參與支持,並於晚會上邀請來賓上台發表言論及訴求。不過,農委會於當天也發佈聲明稿,認為流浪犬問題不能只考慮關心動物民眾的觀點,而應考量其他社會大眾不被流浪犬干擾的日常生活。以下就整理出農委會與動保法修法聯盟有共識之處及爭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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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犬數量該怎麼降?
農委會認為我國參考美、日等國所採取的流浪犬收容、認養模式,在增加認養或減少人道處理等方面,均逐年持續改善,該會將持續強化推廣認養措施,以加速降低人道處理數量。
動保法修法聯盟執行長黃泰山表示,現行動保法參考的國家為瑞典,當地流浪狗情況與台灣不符,就連強調動物福利的英國,也是因為高額罰責而嚇阻棄養情形。黃泰山提到,莫斯科、不丹及峇里島都是TNR與收容所並行成功的國家。如果台灣仍採取收容認養模式,將無法解決流浪狗數量問題。
TNR的R是哪種R?
農委會表示部分動保人士指TNR(誘捕Trap、絕育Neuter、放養Release*)為國際認同的有效做法,但其實 TNR 在國際間一直是存有許多爭議的做法。而最具爭議的就是絕育後放養的犬群要怎麼管理?民眾是否能接受生活空間長期存有流浪犬群?民眾是否能接受等到狗攻擊人之後或有攻擊人之虞時,才能檢具相關事證要求政府捕捉?
台灣動保法修法聯盟執行長黃泰山表示,農委會常說絕育的狗放回原地會影響民眾,但無論有沒有TNR,那些流浪狗本來就在。TNR入法可以解決流浪狗繁殖問題,降低數量,政府應將捕捉、安樂死經費移轉到TNR,而且TNR的執行者不能視為飼主。
*農委會新聞稿中所用的TNR中的R指Release放養,但動保法修法聯盟所強調的TNR是Return回置,也就是放回原地。因為狗群具有領域性,放回原地才能穩定原有族群,不會再讓新的狗再進入同一領域。
TNR要改善什麼?
農委會特別說明,絕育野放犬隻基於其動物行為本能,在活動區域追逐或攻擊人車、導致車禍、攻擊畜禽、野生動物、環境污染、群聚吠叫等問題不會因為絕育而改善。
動保法修法聯盟提出的TNR,是希望透過絕育降低流浪犬數量,且也希望加入「精確捕捉問題犬」此一條文,解決民眾日常生活環境受到流浪狗干擾的情況。
收容所數字的背後?
農委會表示持續致力於提升認養率以降低人道處理率,近 5 年來的數字顯示,認領養率自98年之13.7%提升至102年之40.8%,而人道處理率也自98年之73.1%降低至102年之40.6%。
農委會也說明,將與地方政府更努力推廣認養收容動物,如能獲得全體國人認同、支持與共同投入,一定可加速達成不再因收容空間不足,而人道處理收容動物的目標。
但是,動保法修法聯盟也質疑,此種作法並無法解決流浪狗問題。而且現在被捉進收容所的多數還是容易捕捉的幼犬,而幼犬進入收容所後因為交叉傳染,致死率高達80%,那些未經絕育的母犬如果依然繁殖生育,流浪犬數量將不會下降。
同
農委會也提到目前尚待立法院朝野協商之動物保護法修正案,其中有許多已具共識之條文如下,均是可提升我國動物福利及改善流浪動物問題之規定,該會企盼能擱置爭議條文,儘速讓已具共識之條文完成修正,才能制度性的強化源頭管理工作。
- 加重棄養寵物罰則
- 設置棄養檢舉獎金
- 犬隻原則應絕育
- 強化飼主責任
- 警察協助動物保護執法
- 地方政府應設機關專責動物保護
- 寵物食品源頭管理
- 展演動物業管理
- 政府特殊功能犬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