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之路35年 譚艾珍慈悲奮進
記者 陳珊珊/報導
資深演員譚艾珍長年收養流浪狗,讓她的「愛媽」形象深植於許多人的心中,但你可能不知道,她也是投身動物保護運動的老將,年資高達35年,曾參與組成「動物福利小組」,並推動動物保護法的立法。然而為流浪狗債台高築,加上長期的辛勞,一度讓她心灰意冷,隱身匿跡。但她近來又趨於活躍,因為她想為動保法的修法行動盡些心力;她說「太過簡略的動保法,是到了該修正和增添細節的時候。」
呼應「動保法修法聯盟」把流浪動物入法的主張,譚艾珍澄清,「流浪動物從來就不是問題,流浪動物的問題其實是人類製造出來的」。她說,雖然動保團體已從10多個增加到200多個,但是流浪動物的數量不減反增,而這應該是政府的責任,民間團體與愛爸愛媽在做的事情,是在幫忙分擔政府的責任。
在推廣動保觀念的路上,譚艾珍走的比政府還前面,在動保法尚未施行的1995年,動保團體還沒幾個,她就積極集結民間團體,組成「動物福利小組」,討論出一套「動物福利推廣辦法」,在醞釀3年之後,也才催生出1998年立法、1999年實行的動保法。
譚艾珍指出,在早年沒有立法的年代,到處都可以看到讓野生動物遭劫的山珍野味餐廳,有業者還會在街頭演出活剝蛇皮秀,一些店家甚至就掛起燈桶大喇喇賣香肉。她說,只有7個章節、40項條款的動保法,雖然簡略,但在當年卻是讓台灣的動物保護和保育前進了一大步。
譚艾珍小時並不特別喜歡動物,因為熱愛動物的先生,才隨著成為愛媽,家裡曾收養許多流浪動物,數量多達上百隻,為了讓動物有更舒適的空間活動,還曾舉家搬到新北市深坑、坪林的山區。
「對於流浪動物,我們只有慈悲,沒有智慧」,這是先生往生前給她的一句話,也讓她現在決心善用理性,不再濫用慈悲,她說現在面對旁人問她養了多少流浪狗,她反而會勸導大家多去領養,而不再把流浪狗視為一己的責任。
但在講到動保法的修法行動時,她直說這是一個好時間,今年如果不能過關,她恐怕日後更難實現,所以5月10日的動保法修法大遊行,她已請好了假,要帶女兒歐陽靖一起站上舞台,呼籲大家支持反濫捕、要結紮(TNR)的修法訴求,讓流浪動物隨著歲月消失於我們的社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