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處救石碇23隻犬猴 飼主挨罰14.3萬元

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接獲民眾通報,在石碇區有18隻狗被關籠飼養,飼養環境髒亂、空間狹小、沒有飼料、飲水不潔,涉及虐待動物,在犬魂作者張敬偉合作蒐證後,於1月11日與新店分局前往稽查,查獲1犬隻罹患毛囊蟲相當嚴重並和另一犬隻同籠飼養,現場22隻混種犬食盆沒有食物,飲水混濁骯髒,同時飼養1隻台灣獼猴,動保處依動保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開罰,共計裁罰14萬3,000元。


    動保處於接獲通報石碇區民眾飼養籠內犬有受虐狀況,立即至現場勘查,並未發現任何犬隻及動物,經查詢飼主資訊後,函文飼主限期改善飼養方式。由於飼主已有防備,另與合作動保人士張敬偉聯繫,由其協助調查發現,飼主飼有22隻混種狗、1隻台灣獼猴,飼養環境髒亂、空間狹小、沒有飼料、飲水不潔。


    查辦過程動保處不敢大意,於1月11日邀集新店分局前往稽查,雖未查獲飼主有繁殖買賣等不法情事,但飼主將犬隻長期關籠飼養,飼養環境髒亂、空間狹小、沒有飼料、飲水不潔,已涉及虐待動物,雖然飼主再三解釋,一週三天會將狗籠打開讓犬隻出來,但犬隻飼養狀況不佳,動保處依未寵登、未絕育、未施打狂犬病疫苗依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總計開罰8萬3,000元,並將持續追蹤飼主改善犬隻飼養方式,若未改善將加重連續對飼主開罰。劉姓飼主表示,近期會整地更新犬籠,提供飼犬足夠空間為避免皮膚病犬病況惡化,動保處已先將2隻病犬帶回治療,將治療後再交回飼主。


    另於現場查獲飼養獼猴,獵捕獼猴已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當場扣留該台灣獼猴,依野生動物保育法開罰6萬元。以上依動物保護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總計開罰14萬3,000元。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籠鏈飼養在台灣各地長期存在,動物保護觀念不應僅限於讓動物免於受傷或虐待,改變飼養方式讓動物更好,將從新北開始,讓動物福祉逐漸提升。新北市是友善動物城市,飼養寵物應完成寵物登記、每年補強狂犬病疫苗及絕育等「三合一」飼主責任,以免面臨高額罰鍰,另新北市議會已三讀通過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目前已送至行政院審核,亦有規定除專供動物使用場所外,皆應繫繩或使用籠具裝載,未來施行後違者將可處3,000至1萬5,000元罰鍰,飼主帶愛寵外出時,請特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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