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團推動保入憲 不分朝野立委到場力挺

姚崇仁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位階比法律、命令都還要高,近年來有許多議題都被納入是否修憲的討論當中,其中「動保入憲」更是在近期受到不少關注,對此由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在內的多家動保團體所組成的「動物保護立法運動聯盟」(動法盟),這個(12)月23日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強烈表達動物非「物」,動保有入憲法的必要,這方面也獲得多話不分朝野的立委支持。

多家動保團體推「動保入憲」,朝野立委到場表示支持。

動法盟主張,我國憲法應納入以下條文:動物具有感知能力,動物生命的尊嚴,應受尊重;動物的福利應受法律特別保護;國家應立法避免讓動物遭受不必要的痛苦,因此特別呼籲在這憲政時刻,除了政治議題外,台灣也應跟上國際潮流,將動保的法律層次提升到「憲法」層次,讓動物的尊嚴與感受納入憲法價值。

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童副祕書長表示,保護動物協會在台灣已有長達60年歷史,不論是經濟動物、野生動物、實驗動物、同伴動物都是我們保護的對象,然而台灣雖然早已訂定《動物保護法》,但動物仍是被當「物」看待,在法律上仍是弱勢的一方,因此期望藉由「動保入憲」,提升整個國家對於動物的重視在場有多位不分黨派的立法委員,一同開創台灣動物保護史上最重要的里程碑。

到場力挺的民眾黨委員蔡壁如也指出,動物不是物,應被列為被保護的對象,動物有生存權與免遭虐待的權利,況且人類有四分之三的疾病來自人與動物互相傳染,所以動物保護其實也與人類息息相關。國民黨立委林奕華則指出,108課綱納入了一些動保觀念,但還不足,希望入憲後更能讓動保融入學校教育,使學子從小學習尊重各種生命權。

最先提案的國民黨立委鄭麗文也表示,修憲機會難得,希望在台灣也能更多元的討論修憲,納入動物權,能過關最好,即使無法過關,藉由討論過程也有助提升國人對相關議題的關注與了解。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則表示,從過往野生動物保育法與動保法通過,可以看見民間倡議的價值慢慢在公部門深耕,農委會之後也會提供更多資源用於動保,呼應民間的期望,他將於明(110)年1月7日邀請朝野立委聯合舉辦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之後更會在立法院提案讓動保入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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