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狗踹下機車棄養 飼主竟辯稱是在訓練

記者 姚崇仁/報導

一旦下定決心要飼養寵物,就應該要負起責任照顧牠們一輩子,不應該在無法繼續飼養時就隨意棄養。日前嘉義縣水上鄉中庄村就發生了一起棄養事件,一名女子騎乘機車將所飼養的馬爾濟斯狗狗踹下車後加速離去,事後女子還辯稱是在訓練狗狗,沒想到會因此走失,不過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並不採信飼主的說法,認為他明顯有棄養,再加上未幫犬隻絕育、寵物登記,總共開罰8萬3000元。

嘉義縣水上鄉一名女子騎著機車將狗踹下車棄養,誇張的行徑全被監視器拍了下來。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提供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指出,日前接獲民眾通報在水上鄉中庄村有一隻馬爾濟斯被飼主棄養在馬路上,擔心狗狗的安危便將牠帶到家畜所暫時安置,隨後調閱附近監視影像發現,果真有一名騎著機車的女子在案發地點停車後,就將犬隻從機車上用腳驅趕下車,並馬上加速離去,無辜的狗狗在車後追趕一段距離女子仍未停車

由於女子誇張的行徑全被監視器拍了下來,家畜所立即向派出所調閱機車的車籍資料後,約談當事人前來做筆錄,女子表示,當天會把狗從機車上趕下來是為了訓練牠,沒想到騎一段距離後回來找狗就發現消失了,至今都沒有尋回,並強調是狗狗走失而不是棄養。

對此家畜所則認為,女子雖自稱有積極找狗,但犬隻在家畜所安置期間都有刊登公告,女子都沒有主動聯絡領回,一直到家畜所經過聯繫數次後才出面說明,也未提出積極找尋犬隻的事證,因此判定為棄養,再加上狗狗已達4月齡,仍未完成絕育與植入晶片辦理寵物登記,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一共裁處8萬3千元

狗狗在被趕下車後,還跟著機車追趕了一段距離。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提供

家畜所表示,目前狗狗在完成絕育後已由愛心人士認養,同時也提醒飼主要記得為犬貓絕育並完成寵物登記,違者最高可處25萬元,而且任意棄養動物也可裁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將家中犬貓在不影響健康前提下絕育,才能逐步控制及減少流浪犬貓繁殖、影響交通安全及環境衛生疑慮等衍生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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