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養家犬四處遊蕩 鄰居受不了錄影檢舉

記者 姚崇仁/報導

《動物保護法》早已明文規定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時,必須要有人陪同,然而國內仍有許多飼主以放任犬隻在外遊蕩的方式飼養(放養),日前新北市新店區就有一名飼主習慣放任家犬住家附近巷弄內遊蕩,造成附近鄰居及路過人車困擾,鄰居受不了決定拍下放養的證據並向動保處檢舉,飼主最後被依違反動保法挨罰3000元罰鍰。

民眾將家犬疏縱在外,鄰居不堪其擾決定錄影檢舉。 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動保處指出,今(109)年4月不斷接獲民眾陳情,在中和區景新街每天晚上都會有一隻佩戴頸圈的黑狗到處遊蕩,身旁都沒有主人陪同,這隻狗狗除了會四處大小便沒有人清理,引發環境髒亂問題之外,還會四處亂衝,讓不少路過得民眾膽戰心驚,甚至還發生過車輛為了閃避突然竄出來的狗而緊急剎車,造成用路人危險。

經過動保處人員實地訪查,黑狗都剛好趴在家裡休息,都沒有放養的情形,不過就在陳情民眾的協助下,順利拍到黑狗在外遊蕩的影片事證,影片中確實可見到黑狗在住家附近的巷弄裡,自由自在的晃來晃去,因此動保處也約談飼主到案說明。

對此葉姓飼主則表示,平常狗都是用鍊繩綁住的,並沒有故意放養,但是偶爾還是會有鍊子鬆脫的狗狗自己跑出去的狀況出現。雖然飼主表明是無心之過,但疏縱犬隻的證據確鑿,因此動保處依動保法第31條開罰3000元罰鍰,同時也勸導飼主應注意犬隻鍊子的鬆緊度,避免犬隻掙脫的情況發生。

陳情民眾拍下狗狗在巷弄內到處遊蕩的事證。 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動保處表示,犬隻疏縱是民眾最常通報的動保案件,雖然罰鍰金額並不高,但疏縱還有便溺造成環境髒亂外,也可能因為飼主貪圖方便或是一時疏忽,讓路過的人車因為犬隻突然竄出而急煞或追撞造成車禍,這時就有可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飼主們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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